基本信息
國內許多研究外國政府製度的學者往往將兩者混為一談,這實在是出于本土成見的一種嚴重誤解。從性質和功能上說,單一製國家的地方政府是實現全國政府目標的手臂,聯邦製國家各構成單位政府卻並非如此。根據聯邦製原則,全國政府與構成單位政府並不是核心與邊緣、上級與下級的關系,而是具有不同權力、職能範圍的政府之間的關系。它們彼此獨立,權力都有限製。各構成單位也是國家主權的組成部分,因為它們與聯邦在不同範圍內分別行使統治權。當然,它們也不是國際法意義上的獨立、主權國家。並且,聯邦是全體人民建構的永久性共同體,是任何構成單位或群體無權隨意取消的主權國家。
歷史沿革
美國是世界歷史上第一確立聯邦製度的國家。因為受改革宗清教徒的影響,到後來《1787憲法》的製定,正式確立了美國聯邦的政治體製。因為改革宗認為人人是按照上帝形象被造的,所以從根基上就不可能產生專製獨裁,加上美國當時獨立戰爭,和大面積的國土和公民的分散,如果你再研究當時領導美國獨立戰爭和南北戰爭的領袖,(如華盛頓、林肯)就能感到,美國一定會是一個聯邦製國家。

現今世界上的聯邦國家,多數是在原來就存在的小型共和政治體基礎上聯合而成,也有的是通過政治改革將以前的單一製國家解構或者說重組成聯邦共和國。而聯邦製就起源于過去的小共和國為增強軍事力量和謀求共同發展的深切需要,它的歷史淵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城邦同盟。
在當今世界近200個國家中,雖然隻有20多個聯邦製國家,可是,它們的人口總數在22億以上,而且佔了世界大約二分之一的土地。其中,領土最小的是拉美的聖基茨――尼維斯聯邦,267平方公裏,最大的是橫跨亞歐的俄羅斯,1700多萬平方公裏。
特點
(一)國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行使國家最高權力,各聯邦組成單位也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這些機關與中央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二)國家有統一的憲法和基本法律,在此前提下和範圍內,各聯邦組成單位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
(三)國民既有聯邦國籍又有聯邦成員的國籍;
(四)聯邦是國際政治的主體,外交權屬于中央政府,但在憲法的範圍內,聯邦成員也可以有一定的對外交往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