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總督,中國明清地方軍政大員。又稱總製。正統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雲南隴川西南),兵部尚書王驥主其事,首次以總督軍務入銜。分專務和地方兩種。專務總督有總督糧儲、總督河道、總督漕運等名,各以所轄專務為職,提督軍務為輔。明初常遣尚書、侍郎、都御史等官,至地方安撫軍民,或主管兵事,事畢復命,名義或稱巡撫,或稱鎮守。後以鎮守侍郎與巡按御史不相統屬,文移往來不便,乃定為都御史巡撫兼提督軍務等名稱(詳見"巡撫")。所轄多重者加總督。專務總督以所轄專務為職,提督軍務為輔。地方總督多因防邊或鎮壓人民而設,以所轄地區軍務為主。正統六年(1441年)正月,首次以總督軍務入銜。正統末至景泰初,地方亦多派總督。這些總督因事而設,事畢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年)兩廣再設總督後,其職始專,近于定製。
概述
總督之"督"可見,在名義上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質,由此可見中央是將地方權力牢牢握在手上的。地方沒有名義上的大員,提督、知縣等也皆屬于中央官。
明代
明代正統末至景泰初,除于謙、王驥先後以兵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總督京師、南京軍務外,地方亦多派總督。這些總督因事而設,事畢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兩廣再設總督後,其職始專,近于定製,但終非地方正式軍政長官。其中比較重要的總督有:
弘治十年(1497)置, 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一員,簡稱"三邊總督"
弘治十年(1497)置,總督四川、陝西、河南﹑湖廣等處軍務一員,
正德八年(1510)置: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簡稱"宣大總督"
嘉靖二十九年置: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簡稱"薊遼總督"
嘉靖三十三年(1550)置:總督浙江、福建、江南兼製江西軍務一員,簡稱"浙直總督",等等。
總督與巡撫皆為地方軍政大員,合稱督撫。但總督權力較巡撫大,巡撫位于總督之下。地方總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選,以尚書、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職銜。專務總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如尚書、侍郎製。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遂改總督為總製。嘉靖三十年,又以"製"字非臣子所用,復名總督,但習慣上仍尊總督為製台。在明朝政治中,總督舉足輕重,入則為朝廷顯官,出則為一方軍政之首,巡撫、總兵官俱聽節製,故時人稱"文帥第一重任"。
《明熹宗實錄》卷四十二:"天啓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蔭總督宣大王國楨子之仲、登萊巡撫袁可立子樞、通政使吳用先子 、河南巡撫馮嘉會子映鸞、太常寺卿桂有根子高攀各入監讀書。"
清代
總督在清代為地方最高級長官,總管一省或二三省,總督與巡撫皆為地方軍政大員,合稱督撫。但總督權力較巡撫大,多數地區巡撫位于總督之下,亦有總督兼巡撫者;總督轄區較巡撫廣,一般都在一省以上,明末時有管轄五省、七省者;總督級別較巡撫高,總督一般為從一品到正二品,巡撫為從二品,地方總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選。在明代政治中,總督舉足輕重,入則為朝廷顯官,出則為一方軍政之首,故時人稱文帥第一重任。清初總督額數及轄區並不固定,乾隆以後成為定製,全國設有八個總督:直隸 、兩江、陝甘、閩浙、兩湖(即湖廣)、兩廣、四川、雲貴。總督一般均帶兵部侍郎(或尚書)、右都御史銜, 其職掌綜理軍民事務、統轄文武、考核官吏,為一方面軍民高級長官世稱封疆大吏。另有漕運及東河、南河總督三員 。光緒三十二年 (1906),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建行省,改將軍為總督,名曰東三省總督。 《清史稿·職官志三》:"總督。從一品。掌釐治軍民,綜製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

品級
總督在清代為地方最高級長官,正二品(若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位在從二品的巡撫之上,管轄一省或多省。各省總督依例均有兼銜,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規定,除授為尚書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餘各省總督,俱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職能
總督的作用是,以文臣鉗製武臣:協調各省、各鎮關系:統一事權,防止各省、各鎮互不相屬,互相推諉。體現了中央對地方軍事控製權的加強。
清朝總督
直隸總督
直隸總督--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順治十八年(1661年)初設直隸總督,後裁;雍正元年(1723)年升直隸巡撫為直隸總督,為定製;
雍正八年(1730)設直隸河道水利總督,簡稱北河總督;
乾隆十四年(1749年)裁北河總督,遂以兼直隸河道事務,加管理河道銜;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兼巡撫銜;
鹹豐三年(1853年)兼管長蘆鹽政,太平天國之亂後,鹽運秩序被破壞,該職被自然停兼;
同治九年(1870)兼北洋通商大臣。
兩江總督
兩江總督--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操江、統轄南河事務。
康熙元年(1662)以江南總督兼操江事務;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合並江南、江西2總督為兩江總督,為定製,仍兼操江事務;
道光十一年(1831年)兼兩淮鹽政,太平天國之亂後,鹽運秩序被破壞,該職被自然停兼;
同治十二年(1873年)兼南洋通商大臣;
另,清初兩江總督就兼轄南河事務,協助總河,後逐步負責加重河道事務,最終全面統轄南河事務。
閩浙總督
閩浙總督--總督閩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
乾隆三年(1738)合並福建、浙江2總督為閩浙總督,為定製;
光緒十一年(1885年)以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遂兼福建巡撫事務。
湖廣總督
湖廣總督--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
順治元年(1644年)初設湖廣總督,後裁;康熙十九年(1680)改川湖總督為湖廣總督,為定製;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更名為湖北湖南總督,但簡稱仍為為湖廣總督;
光緒三十年(1904年)裁湖北巡撫,遂兼湖北巡撫事務。
兩廣總督
明代
明景泰三年,兩廣始設總督。
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始設梧州。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遷肇慶。
清代
兩廣總督--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
清代兩廣總督的前身為順治元年所置的廣東總督,當時總督駐廣州,兼轄廣西。
順治十二年,總督府遷往梧州。
康熙二年,別置廣西總督,廣東總督移駐廉州。
次年,復原廣西總督,廣西政務復歸廣東總督管轄,廣東總督遷駐肇慶。
雍正元年,重設廣西總督,次年再次裁撤。
雍正七年,為統一西南軍事指揮權,鎮壓苗族起事,廣西政務暫歸雲貴總督兼轄。
雍正十二年,廣西政務仍隸廣東總督管轄,更號兩廣總督。
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廣東總督為兩廣總督,為定製,駐肇慶府;
乾隆十一年(1746年)年移駐廣州府;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裁廣東巡撫,遂兼廣東巡撫事務。
直到清朝滅亡取消兩廣總督。
陝甘總督
陝甘總督--總督陝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管理茶馬、兼巡撫事。
順治元年(1644年)初設甘肅巡撫,例兼管理茶馬事務;
康熙十四年(1675年)初設陝甘總督,後多次更名與移治;
乾隆十九年(1754年)裁甘肅巡撫,遂以陝甘總督兼甘肅巡撫、管理茶馬事務;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改甘肅總督為陝甘總督,為定製,仍兼甘肅巡撫、管理茶馬事務。
四川總督
四川總督--總督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
順治元年(1644)初設四川巡撫;十四年(1657)初設四川總督,後更名裁撤;
乾隆十三年(1748年)恢復四川總督,同時裁撤四川巡撫,遂兼巡撫事務。
雲貴總督
雲貴總督--總督雲貴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兼巡撫事。
順治十六年(1659年)初設雲貴總督,後分設;
雍正十二年(1734年)合並貴州、雲南2總督為雲貴總督,為定製;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裁雲南巡撫,遂兼雲南巡撫事務。
東三省總督
東三省總督--總督東三省等處地方、兼管三省將軍、奉天巡撫事。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改盛京將軍為東三省總督,以原關外三將軍並為三省將軍事務由其兼管;
同時設奉天巡撫,以原盛京將軍本轄區域的旗兵改以副都統銜由其兼管;
宣統二年(1910年)裁奉天巡撫,遂兼奉天巡撫事務。
南河總督
雍正七年(1729年)改總河為南河總督;
鹹豐八年(1803)裁撤,其事務並入漕運總督。
東河總督
東河總督--總督河南、山東河道、提督軍務,又簡稱東河河道總督。
雍正七年(1729年)改副總河為東河總督;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裁撤,同年恢復;二十八年(1902)裁撤,其事務並入河南、山東二巡撫。
漕運總督
漕運總督--總督漕運、節製江北鎮道各官。
順治元年(1644)設漕運總督;
鹹豐八年(1803)裁南河總督,兼管江南河道事務;
鹹豐十年(1805)節製江北鎮、道各官;
光緒三十年(1904)以無漕可運,改設江淮巡撫;
光緒三十一年(1905)以與兩江總督事務重疊,裁撤,其事務並入兩江總督。
總督府遺址
如今總督府建築尚有遺存的隻有直隸總督府(今保定,我國現存的唯一一座最完整的清代省級衙署,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路建築儲存完好,東路儲存部分建築,西路建築已基本不存)和兩江總督府(今南京,即太平天國天王府遺址,總統府舊址,第二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路儲存大堂、二堂、科房、廂房、暖閣等前半部建築,後半部改建為國民政府近代建築;西路大體儲存了清末時的格局,煦園、西花廳、戲樓、住宅樓等一應俱全;東部遺存六組馬廄,並移建陶林二公祠,其餘皆重建、改建為民國建築),其餘總督府建築基本不存或隻剩遺址。東三省總督府現存西洋樓,為近代建築。位于江蘇省淮安市的明、清兩代統管全國漕運事務的漕運總督的官署建築群,規模宏大,儲存完好,布局嚴謹
國外總督
歷史
總督(Governor-General),英國國王在尊其為國家元首的英聯邦(除聯合王國以外的)各成員國的代表。在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總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國家一級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還有省督,在澳大利亞各州,還有州總督。總督職位隨英聯邦國家的憲法地位的演變而變化。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最初,是國王和英國政府的雙重代表;1926年的帝國會議決定,總督在供職國家的作用和英王對聯合王國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樣,這就意味著總督不再是聯合王國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征。總督任命的程式也發生了變化。最初,是根據聯合王國政府的建議(事先和當地政府進行過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國會議通過協定,確認總督應經過同國王的非正式協商、根據英聯邦有關國家政府的建議而委任。
在某些英聯邦國家的現代憲法中,有專門條款對總督選舉作出規定。在早期,總督通常來自英國。現代習慣作法是任命一個"當地"人為總督。現代總督是實權總督,他們行使職能而無需將他代表的國王置于優先地位;不過,總督通常像英王在聯合王國一樣,行使其憲法及禮儀職能。
歷史上西班牙在本土各行省、那不勒斯地區和美洲的殖民地, 以及英國在印度殖民地的統治者稱viceroy,中文也多譯為"總督"。Viceroy是拉丁文"vice"(來自宮廷的)和法文"roi"(國王)的組合。從職權範圍上來說,這一類的總督更近似中國清朝的總督。一些文獻中也將viceroy翻譯為"副王"。
總督亦是英文中Governor及Governor-General的翻譯。Governor一詞可用作一些殖民地、部分國家的州或省的州長或省長,如香港總督、華盛頓州州長,但一般隻有殖民地首長才會翻譯成總督。部分殖民地,及英國的自治領(Dominion)的英國國王或女王代表叫作Governor-General,如加拿大總督、澳大利亞總督。
代表
加拿大首位華裔總督
加拿大創業協進會宣布,在2011年4月2日舉行的2011"加拿大傑出華裔創業家選舉"晚宴中,華裔伍冰枝將獲頒2011創業協進會"終身成就獎"。創業協進會會長鄺國雄表示:"該獎項是頒發對加拿大社會在商業、人道或慈善事業領域內做出優越貢獻的加籍華人。"
在加拿大,伍冰枝是家喻戶曉的政治明星。1999年,她成為加拿大首位華裔總督。加拿大總督代表國家元首,是英國女王在加拿大的代表。盡管當選時遭遇種族分子惡意中傷,但伍冰枝還是憑借真誠說服了大多數加拿大人。2005年卸任時,加拿大參議院議長贊揚她為加拿大史上最出色的總督之一。退任後,她和丈夫建立加拿大公民協會,幫助新移民融入並適應加拿大生活,積極宣揚包容、接納、歸屬感和公眾責任。
為何她能帶上光鮮的總督頭銜?也許我們能從她的人生軌跡中得出答案。1939年,她出生于香港一個普通家庭。3年後,由于日本侵佔香港,她不得不隨家人利用美日交換戰俘名額移民到加拿大,因此曾被歸為難民之列。但從此,在安寧的渥太華市,她開啓了傳奇人生。大學期間,從小愛好藝術的她選擇了主修文學專業。不僅學習成績一直很出色,伍冰枝還積極參加學校舉辦的各種社交活動。因為,她認為,要想在多族裔學生的校園裏立足,不僅要有非凡才華,還要主動出擊,勇于表現。
1965年,從法國取得碩士學位歸來後,她進入加拿大國營電視台,並從此愛上了演播廳。之後,她憑借擔任《伍冰枝直播》等節目主持人,成為了加拿大最叫座的金牌主持。35年裏,伍冰枝堅信,無論多麽細小的工作,都是提高自身的機會,因此她從不拒絕任何分配給她的工作。
除了在媒體圈孜孜不倦地耕耘外,其文藝才華更令她聞名遐邇。從1968年開始,她出版了多部情感細膩的小說,備受好評。此外,她還涉足電影圈,1995年她拍攝的電影《他眼裏的誘惑》,被當年坎城藝術電影節選為開幕式播放的電影之一。對于伍冰枝而言,引以自豪的並非小說和電影,而是電視藝術片製作。至今,她有10多部電視藝術片獲得國際或國內大獎。
從難民蛻變為加拿大最有影響的文化人士,最後走上政壇。有人說,伍冰枝能夠雀屏中選,是因為她有卓越的才華、獨具親和力的公眾形象和超越于黨派之爭的背景。而伍冰枝如此總結自己的成功秘訣:"在這個世界上,要想站在別人前面,就要變成別人眼裏不可缺少的人。"
澳大利亞總督傑弗裏
邁克爾·傑弗裏(Michael Jeffery) 1937年生于澳大利亞西澳州,16歲入堪培拉皇家軍事學院學習,1958年入伍。1970年2月,33歲的傑弗裏少校帶領一個步兵連在越南南部執行軍事偵察任務,在一年多的對越作戰中,傑弗裏表現出卓越的軍事和領導才幹,被授予十字軍事勛章。除越南戰爭外,他還先後在馬來半島、巴布亞紐幾內亞領兵作戰。1976年,傑弗裏受命擔任珀斯空軍特種部隊司令,後來又升任為陸軍上校,任陸軍特別行動部隊第一指揮官。1981年至1983年,傑弗裏負責澳大利亞全國反恐統籌工作。之後,被派到倫敦皇家國防研究學院深造,後晉升為少將。自1986年以來,傑弗裏統領陸軍第一師。後曾擔任澳國防軍總參謀長助理、副總參謀長等職,少將軍銜。1993年退役後任西澳大利亞州州督至2000年。其間,他曾兩度擔任聯邦行政長官,以補總督職位的臨時空缺,熟知總督職責。2003年8月宣誓就任澳大利亞聯邦第24任總督。
各國現任總督
資料至:2011年9月19日
英聯邦國家和英屬殖民地總督
國家或地區 | 現任總督 | 出生日期 | 上任日期 | 畢業院校 | 職業和備註 |
阿利斯泰爾·哈裏森 | 1954.11.14 | 2009.4.21 | 外交官 | ||
1944.7.26 | 2007.7.17 | 法官 | |||
阿瑟·福爾克斯 | 1928.5.11 | 2010.4.14 | 政客 | ||
巴貝多 | 克利福德·哈斯本茲 | 1926.8.5 | 1996.6.1 | 倫敦中殿律師學院 | 法官 |
貝裏斯 | 科爾維爾·揚 | 1932.11.20 | 1993.11.17 | 貝裏斯英國天主教大學 | 政客 |
百慕大 | 1951.7.21 | 2007.10 | 牛津大學 | 外交官 | |
英屬印度洋地區 | 科林·羅伯茨 | 1959 | 2008.7 | ||
威廉·博伊德·麥克萊裏 | 1949 | 2010.8.20 | |||
1941.6.28 | 2010.10.1 | 哈佛大學 | 作家、學者 | ||
1958.10.17 | 2010.1.15 | 外交官 | |||
艾德裏安·約翰斯 | 2009.10 | 倫敦帝國學院 | 海軍軍人 | ||
1932.2.11 | 2008.11.27 | 政客 | |||
1951.2.7 | 2009.2.26 | 安德魯大學 | 教師 | ||
2011.4.8 | 經濟學家 | ||||
彼得·科斯格羅夫 | 1947.7.28 | 2014.3.28 | 澳洲皇家軍事學院 | 軍官 | |
傑瑞·馬特帕拉伊 | 1954.11 | 2011.8.31 | 軍官 | ||
1942.7.7 | 2011.1.14 | 政客 | |||
聖赫勒拿 | 安德魯·古爾 | 1944 | 2007.11.11 | 最高長官 | |
聖基茨和尼維斯 | 1921.10.22 | 1996.1.1 | 戴爾豪西大學 | 婦產科醫生 | |
聖露西亞 | 1946.6.8 | 1997.9.19 | 教師 | ||
聖文森特 | 1936.7.5 | 2002.9.2 | |||
弗蘭克·卡布伊 | 1945 | 2009.7.7 | 巴布亞紐幾內亞大學 | 法官 | |
1959.8.29 | 2011.9.12 | 外交官 | |||
2010.5 | 政客 |
荷蘭、丹麥殖民地總督
美國殖民地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