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法律關系是法律在調整人們行為的過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或者說,法律關系是指被法律規範所調整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法律關系是以法律為前提而產生的社會關系,沒有法律的規定,就不可能形成相應的法律關系。法律關系是以國家強製力作為保障的社會關系,當法律關系受到破壞時,國家會動用強製力進行矯正或恢復。

法律關系由三要素構成,即法律關系的主體、法律關系的客體和法律關系的邏輯。
簡介
電子商務托管的法律關系圖法律關系是根據法律規範建立的一種社會關系,這一命題至少說明三個問題:第一,法律規範是法律關系產生的前提。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範存在,就不可能產生法律關系。第二,法律關系不同于法律規範調整或保護的社會關系本身。社會關系是一個龐大的體系,其中有些領域是法律所調整的(如政治關系、經濟關系、行政管理關系等),也有些是不屬于法律調整或法律不宜調整的(如友誼關系、愛情關系、政黨社團的內部關系),還有些是法律所保護的對象,這些被保護的社會關系不屬于法律關系本身(如刑法所保護的關系不等于刑事法律關系)。即使那些受法律法規調整的社會關系,也並不能完全視為法律關系。例如,民事關系(財產關系和身份關系)也隻有經過民法的調整(即立法、執法和守法的運行機製)之後,才具有了法律的性質,成為一類法律關系(民事法律關系)。第三,法律關系是法律規範的實現形式,是法律規範的內容(行為模式及其後果)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得到具體的貫徹。換言之,人們按照法律規範的要求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並由此而發生特定的法律上的聯系,這既是一種法律關系,也是法律規範的實現狀態。在此意義上,法律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合法(符合法律規範的)關系。這是它與其他社會關系的根本區別。
從實質上看,法律關系作為一定社會關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體現國家的意志。這是因為,法律關系是根據法律規範有目的、有意識的建立的。所以,法律關系像法律規範一樣必然體現國家的意志。在這個意義上,破壞了法律關系,其實也違背了國家意志。
但法律關系畢竟又不同于法律規範,它是現實的、特定的法律主體所參與的具體社會關系。因此,特定法律主體的意志對于法律關系的建立與實現也有一定的作用。有些法律關系的產生,不僅要通過法律規範所體現的國家意志,而且要通過法律關系參加者的個人意志表示一致(如多數民事法律關系)。也有很多法律關系的產生,往往基于行政命令而產生。總之,每一個具體的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是否要通過它的參加者的意志表示,呈現出復雜的情況,不可一概而論。
法律關系是以法律上的權利、義務為紐帶而形成的社會關系,它是法律規範(規則)“指示”(行為模式,法律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在事實社會關系中的體現。沒有特定法律關系主體的實際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就不可能有法律關系的存在。在此,法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是法律關系區別于其他社會關系(社團組織內部的關系)的重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