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由來
二戰接近尾聲前後,陸軍部向國會建議,建立一個隻受一名軍官領導和受一名文職國防部長監督的國防參謀機構,以此來"統一"武裝力量。1947年設立"國家軍事機構"和國防部長一職,國防部長隻有少量的工作人員,級別與三軍部長平等,同屬內閣部成員,是"各有一套人馬的三個軍種部的人質";各軍種之間的關系仍由沒有主席的參聯會進行協商,各軍種部擁有獨立的指揮權。

職位權利
1949年國會又頒布了《國家安全法》,加強國防部長的權力,創立單一的國防部。陸軍、海軍、空軍三個軍種部劃歸其下,不再是內閣部,國防部長通過編製預算來解決軍種的紛爭;參聯會設立主席一職,主席是國防部長和總統的首席軍事顧問,但各軍種還保留"作戰指揮權"和"行政獨立"。1958年《國防改組法》使國防部長掌握了作戰指揮權,在財會、科研、後勤等方面均有更大的實權,建立了以國防部長為首的作戰指揮和行政管理兩大系統。1986年《國防法》擴大了參聯會主席的許可權,包括製定軍事戰略、指導國防預算、作戰及聯合演習計畫等,分享國防部長部分職權,但它仍然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的軍事顧問,參聯會無權指揮軍隊。由此,美軍的指揮體系最終得以確立。 美軍的最高指揮官是總統。由總統領導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是最高決策機構。
所屬機構
國防部是美軍的最高行政機構。下轄武裝部隊政策委員會、國防部長辦公廳、參謀長聯席會議和陸、海、空三軍種總部。
三軍種總部是本軍種最高行政領導機關,負責本軍種的行政管理、部隊建設、戰略訓練、兵役動員、武器裝備研製與採購以及後勤保障。三軍種部長為文職官員,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
參謀長聯席會議是總統、國家安全委員會、國防部長的軍事咨詢和作戰指揮機構,由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陸軍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空軍參謀長和海軍陸戰隊司令組成。參謀長聯席會議的軍事執行機構是聯合參謀部,其編製人員陸、海、空三軍各佔約1/3,編有人力與人事部、作戰部、後勤部、計畫與政策部、指揮與通信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