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創邪教
1990年,吳澤恆自創“華藏法門”組織。

1993年,組織改名為“華藏心法”。
2010年,吳澤恆先是發布《戒律度》清理門戶,後又發布《戒品示》,對弟子重新核定。“圓輩弟子將依戒律度而定其去留,悟輩弟子法號非吾親授者無效”。授“戒品護法弟子”位。總持法門戒規,統律法門戒行,所有華藏弟子皆受戒品護法之全面監督。
2013年,組織改稱“華藏宗門”。
2014年8月,組織被珠海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多次入獄
第一次入獄

吳澤恆早年就劣跡斑斑,少年時期經常玩弄女性,曾因與一名有夫之婦同居,被派出所收容審查;1991年11月,因涉嫌詐欺、流氓罪被惠來縣公安局刑警隊收容審查。
第二次入獄
2000年因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非法經營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刑滿釋放。
第三次入獄
2014年7月30日,廣東公安機關在公安部的統一部署下,在有關省市的協助配合下開展“獵梟行動”,依法查處“華藏宗門”非法組織,傳喚審查涉案人員80多名,搜查取締活動窩點多處,搜繳該組織宣傳品及財物一大批。據初步偵查掌握,該組織教首吳澤恆等人涉嫌組織和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詐欺、強奸等犯罪活動。
弄虛作假
虛構身世

吳澤恆自稱曾任:“少林寺秘門掌門人”、“少林寺玄門功法創始人、掌門人”、“少林寺般若法門總監壇”、“少林寺武術協會氣功教練”、“嵩山少林寺武術館武術教練”等。
少林寺前任住持釋素喜在1991年曾對此專門開具證明,稱“我寺沒有般若法門總監壇,沒有秘門、玄門、秘宗等門派”。德禪方丈弟子釋行空也曾作證,稱“吳澤恆在少林寺武術協會、嵩山少林寺武術館沒有擔任任何職務”。
特異功能
吳澤恆自稱擁有“天眼通”、“宿命通”等特異功能。能預測地震、能將碎了的手機螢幕瞬時復原、能有分身術等神奇術法。
吳澤恆自稱:12841是我在監獄的號,是地球災難的密碼,2012年的8月4號1點鍾,地球將出現重大災難。
附佛外道

廣東省佛教協會曾專門對吳澤恆的佛教身份、“華藏宗門”的性質進行研究,認為吳澤恆及其“華藏宗門”在傳承上不屬于佛教宗派,組織上不在佛教協會之內,教製上詆毀佛教自封初祖,教義上竊取佛教名言亂釋其意,教法上違如來遺教顯異惑眾;理論體系中盜用佛教名詞,肆意解釋沒有可取之處;具體修行方法中,沒有原則,不守戒律,不尊國法;個人行為當中,顯異惑眾,妄說獲福,打大妄語;“于戒、于理、于修、于證都不符合佛教規範,是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
“華藏宗門”在有關部門沒有進行註冊登記。佛教協會證實吳澤恆不是在冊佛教教職人員。
人物事件
收取拜師費、奉獻金
對新發展的成員,吳澤恆通過拜師儀式親自收取拜師費。
吳澤恆還利用生日、成道日、佛誕日聚會等名義,親自或通過核心成員袁某、孟某的銀行賬戶收取各地信徒的供養款、奉獻金。
兜售“開光法器”
2010年,吳澤恆在珠海市開辦吉蓮毗盧性海服務中心(佛具店),通過製造散布災難謠言,向弟子兜售開光法器牟取暴利。
2011年3月,又利用日本核輻射事件,推出避災法器“戒壇方”,出廠價80-90元,售價1212元。
2013年11月底,吳澤恆指定要為7名辦企業的弟子各刻製一枚黑檀木印章,並為其加持,每枚收費5 .5萬元。
讓弟子高價購買其字畫
2008年,遼寧弟子張某某出資130餘萬元在珠海九洲大道銀石雅園購買190餘平方米的房產,供吳澤恆居住、設立佛堂、作為活動據點。
2010年,吳澤恆又讓弟子張某某購買其一幅親筆字畫,價格高達50萬元。
舉辦培訓班收取學費
近兩年來,吳澤恆通過舉辦“覺學禪修營”、“禪修之旅”等進行斂財。
“覺學禪修營”培訓班每期4天左右,費用高達8000多元。
2014年3月23日,吳澤恆與22名企業家弟子進行了網路“法會”,收取每人聊天費5000元。
還在寒暑假舉辦“青少年特訓班”,將邪惡之手伸向青少年。
向弟子“借”近300萬
2013年3月9日以來,吳澤恆發布“借款給吳澤恆繳交法院罰金”的微博,稱2010年被判刑時追繳的200多萬罰金一直未繳納,法院催繳,故向弟子“借款”。在其微博發布後短短幾天時間,其賬戶就收到“借款”近300萬元。吳澤恆將其中200多萬用于購買理財產品。
脅迫女弟子發生性關系
吳澤恆以“男女雙修可以使人達到學佛的最高境界”、“可以迅速提高修行”、“增強法力”、“其精液是高能量物質有益女性身體”等為名引誘、脅迫多名女弟子與其發生性關系,有的為其生了小孩,有的為其多次墮胎,有的因多次墮胎可能已致不孕。警方介紹,截止到2014年8月吳澤恆的子女多達十餘名。
治病斂財 一個療程數十萬元
吳某恆自稱為許多領導人和弟子治愈了癌症和疑難雜症,經常開葯方給弟子治病,一個葯方收費幾千元不等。近年來,吳某恆推行“全息醫學”,號稱可以用所謂五行、氣息等治療癌症,一個療程數十萬元。
看守所裏還嘗試給人“洗腦”
陳華兵說,關押期間,吳澤衡的通信和律師會見是自由的,“針對他的律師都是北京的,我們所還提供了預約電話,當然在珠海的也是一樣。每次來都可以電話預約,保障了他律師會見無障礙。”陳華兵表示,吳澤衡主要和女兒通信,一般都是聊一些家庭瑣事。有時候吳澤衡也曾想給管教或者給看守所裏的人“洗腦”,但都被及時製止。
在陳華兵眼裏,吳澤衡和一般的普通人沒有區別,他並不是像他自己吹噓的那樣有特異功能,有神功的“神人”。“他就是一個普通人,會感冒、壓力大到會失眠等,其實他隻是對很多東西都有一點點了解和研究,閱歷豐富一些,他會利用社會一些名人的例子來抬高自己,但也沒有很特殊。”陳華兵說,吳澤衡的脾氣還算好一點,不暴躁,平時跟獄友相處的還可以。
事件判決
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澤衡等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進行一審宣判,決定對吳澤衡執行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
法院認定被告人吳澤衡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八十萬元;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一十五萬元。
2016年2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抗訴人吳澤衡“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作出了二審判決。二審認定“華藏宗門”(又稱 “華藏玄門”、“華藏法門”)為邪教組織,並對抗訴人吳澤衡抗訴請求予以駁回,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