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漢族。後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包拯出身于廬陽一個官宦家庭。二十八歲考上進士。按照宋朝的製度,考中進士就可以當官,但包拯是個孝子,他信守聖人“父母在,不遠遊”的教誨,直到三十六歲時父母亡故後才正式出任天長縣(今安徽天長)知縣。在知縣任上,他斷了一個奇案,聲名遠播。三十八歲升任知州,清正廉潔,受到上司重視和世人稱贊,之後,便開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生于北宋鹹平二年(999年)。天聖朝進士。累遷監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奉使契丹還,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裕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後卒于位,謚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于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
家庭背景
包拯是楚國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孫(《包拯墓志》《宋史·包拯傳》《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讀書耕田。父令儀,太平興國八年進士,官至刑部侍郎,與文彥博的父親文洎同供職閣中,遂結為世交。所以包拯與文彥博“方業進士,相友甚厚”,後來還結為兒女親家。父後來致仕返回原籍,贈太保。母宣氏,贈馮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長兄包瑩、二兄包穎均早前去世,隻有他一個傳宗接代。他家境殷實,所以從小受到了良好的傳統知識教育和熏陶。
政治生涯
清正廉明
慶歷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台,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他在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台回家。
慶歷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 後經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于十一月被任命為監察御史裏行, 改任監察御史。
包拯又曾經建議說:“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歲幣),不是抵御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挑選將領,致力于充實邊境守備。”又請求重視門下封還駁正的製度,以及廢黜貪官污吏不得做官,選擇郡守縣宰,推行考核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當時各道轉運加按察使,他們上奏彈劾官吏大多指摘細小過失,註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官吏自覺不安,包拯因此請求免去按察使。
慶歷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擔任契丹正旦使,出使遼朝, 完成了使命。回朝後,包拯根據自己在遼朝的觀察,上疏建議朝廷挑選“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並重視代州(今山西忻州代縣)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的情況 。此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于慶歷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東路(治今河南商丘)轉運使。
慶歷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
慶歷八年(1048年)五月二日,包拯調任河北路(治今河北大名)轉運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 。秦隴斜谷務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征收索取;又七個州交納河橋竹索的賦稅,一般有幾十萬,包拯都奏請加以廢除。遼朝在鄰近邊塞地區集結軍隊,邊境州郡漸加戒備,命令包拯去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種,邢、沼、趙三州農田一萬五千頃,一概用來牧馬,請求把這些全都分給百姓。”聽從他的意見。解州鹽法規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經營管理,請求一概與商販流通交換。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受任為天章閣待製、知諫院。他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又依次遞上唐魏徵的三條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側,作為借鏡。又上言天子應當明于聽取採納,分辨朋黨,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為主的說辭,一共七件事;請求廢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製僥幸投機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朝廷大多加以施行。 當時,張貴妃(溫成皇後)的伯父張堯佐被任命為淮康軍(治今河南汝南)節度使、群牧製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包拯一起奏論此事,認為應追奪對張堯佐的任命,或者選擇宣徽、節度中的一個授予。最終,張堯佐辭去了宣徽使、景靈宮使之職。
皇祐四年(1052年)十月,除任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 。曾經提議太平無事時把軍隊調到內地,沒有答復。至此時,請求:“解除河北駐守軍隊,把他們分布在黃河以南的兗、鄲、齊、濮、曹、濟各郡,如果有緊急情況,沒有誤時的憂慮。如果說駐守軍隊不能立刻削減,請求訓練民兵,稍加供給幹糧,每年的費用,不到駐守軍隊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賦稅,那麽供給的人數就多了。”沒有答復。數月後,轉任高陽關(今河北高陽東)路安撫使。同年七月,調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錢做買賣,年累計虧負十多萬,都上奏加以除去。 因喪子請求任政務清簡的州郡任職,隨改知揚州,又轉知廬州,並加刑部郎中。
權知開封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兵部員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復職刑部郎中、知江寧府。 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 包拯上奏說:“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為此感到擔憂,陛下這麽長久地不作出決定,是為什麽呢?”仁宗問他說:“你認為立誰為好呢?”包拯回答道:“臣下無能,還沒有考慮,臣請求早立太子,是為宗廟萬世之大計著想的。陛下問臣想立誰,這是懷疑臣。臣已是六十歲的人了,又沒有兒子,並不是為自己和後代邀寵考慮的啊!”仁宗聽了大為高興,說:“這件事還要慢慢商議。”他請求裁減內侍,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按條文督促各路監司盡忠職守,御史府可以自己舉薦所屬官員,減少官吏一年的休假日期,這些建議都得以施行。 七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蹊田奪牛
嘉祐四年(1059年),時任三司使的張方平由于買土豪的財產,被包拯上章將其彈劾免官;由宋祁接任,包拯又彈劾他;宋祁被免後,就由包拯以樞密直學士之職暫任三司使。對此,歐陽修說:“包拯是所謂牽牛踩踏了田而奪了人家的牛(蹊田奪牛),處罰已經很重了,可他又貪圖肥缺來做那個職務,不也是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待在家裏,以躲避代理三司使的任命,仁宗不許。許久後,包拯才出府任職。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 數日後,拜樞密副使。不久,調任禮部侍郎,但他推辭不受。
溘然長逝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 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吊唁,並為其輟朝一日 。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
人物事跡
反對覃恩
皇祐二年九月,大澇之後天氣放晴,仁宗皇帝認定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舉行祭祀天地的盛大慶祝外,還下詔大赦天下罪犯,給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晉升一級。這就是所謂“覃恩”。包拯對此提出抗告,對仁宗說,罪犯服刑,那是對他們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給予的懲罰,怎麽可以因為洪水退去而減輕對他們的懲罰呢?至于官員晉升,更是要考核他們的政績。假如這樣馬馬虎虎地隨便升遷,對那些確有政績的官員不是太不公平了嗎?這樣的話,以後誰還會勤勉地為朝廷出力呢?
三彈張堯佐
張堯佐是宋仁宗寵妃張美人的伯父,沒有什麽才幹,卻憑借張美人的關系,官運亨通。最初,張堯佐被委任為“三司使”。包拯極力反對,向皇帝諫議說,像張堯佐這樣的人,就連小官也沒有資格做,更不用說“三司使”這樣顯赫的大官了。但是,仁宗不但不理會他的諫議,反而又加封張堯佐為節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繼續上諫,堅持怒責張堯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聞,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張堯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進諫,痛加陳詞,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當面辯論起來,終于迫使皇帝罷了張堯佐的官。
參倒張方平
“三司使”張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假公濟私。有一次,東京城一個名叫劉保衡的商人,開了一間酒坊,經營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麥,折合現錢一百多萬貫,他一時拿不出,張方平下令劉保衡變賣家產抵償欠債,同時,又趁人之危,用極低的價格買下了劉保衡的家產。包拯獲悉之後,大為震怒,認為張方平作為朝廷命官,卻利用職權,巧取豪奪,罪不容恕,于是上書皇帝,參了張方平一本。張方平因此被罷了官。
抨擊宋祁

宋祁是名詩人,但是文人無行。他在四川當官時,生活奢靡。每頓飯,必須不少于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味葷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葷半素的菜。他還養著三十二名侍女,分別為他搖扇、捶背、敲腳。在他下榻的床邊,每夜都有一名丫環通宵守候,照顧他的隨時需要。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計地將她納為小妾。他道德敗壞,醜聞很多,卻屢屢受到朝廷的重用。包拯對此非常不滿,多次向皇帝上書,對宋祁的醜行大加抨擊,終于罷了宋祁的官。
嚴懲張可久
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利用職權,販賣私鹽一萬多斤,在宋代是一項很嚴重的罪行。案情揭發後,張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審理。按法例,販賣私鹽的罪行輕重,是依照查獲私鹽的數量來定刑的。數量越多定罪越重。張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販賣私鹽,數量雖多,但是轉手迅速,從來不留倉儲,被查獲的數量並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時,也無計可施。包拯主張不能過分拘泥成法,要嚴判張可久。他說,張可久身為轉運使,竟然目無法紀,公然販賣私鹽,這種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須重判。在他的建議下,張可久受到嚴厲懲罰,被流放到邊遠的荒蠻之地去了。
力參任弁
任弁在擔任汾州知州時,利用職權,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為他織造駝毛緞匹;有的,為他做各種私人雜務。他的罪行被揭發時,佔用的工役達二萬三千六百多個,折合細絹一千六百餘匹。根據宋朝的法律,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行,不僅要做出賠償,罰銅十斤,還要充軍到三千裏外的邊疆去。
宋仁宗體恤任弁對朝廷有功,御筆一揮,免去了他發配充軍三千裏外的刑罰。包拯上書據理力爭,他說,作為知州這樣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隨便減輕對他的懲罰。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七鬥王逵
王逵是出名的繪吏。他在出任地方官時,橫行不法,隨意增派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萬貫。他把搜刮來的錢財,大量賄賂京官,謀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殘忍,並且隨意殺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轉運使時,百姓聞風逃散,紛紛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裏,逃避迫害。老百姓對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寵信,官運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轉運使的高職。包拯為民請命,七次上書朝廷罷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陳利害,甚至無意之間把唾沫噴到了皇帝的臉上。在包拯的不斷彈劾下,王逵終于被罷免了。
執法如山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開封的知府。開封知府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職務,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大臣兼任。歷來京官難當,一是皇權可以隨便幹預地方事務,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裏,仗勢欺人,無理可講。在北宋政權存在的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隻有半年多。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內,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重懲賄賂
沈括的《夢溪筆談》裏,記載了一個包公任開封知府時的判案故事:有個犯人過堂時,應受杖脊(以杖撻脊背)。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錢買通了一個府吏。那個府吏說:“我是在知府面前記錄供詞的。你見到知府時,隻管大聲喊叫。”到了那天,犯人被帶到包拯面前,果然大聲喊冤起來。那個受了賄賂的府吏說:“這個犯人不知好歹,受過杖脊就可以出去了,還大叫大喊什麽?”包拯看了一眼,立刻看出了破綻。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審之下,府吏供出真相。包公判他代替那個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罰。
家族成員
高祖
包業,不仕。
曾祖
包襲,不仕,後贈太子少保。
祖父母
祖父:包士通,後因包拯顯貴贈太子少傅。
祖母:宣氏,追封馮翊郡太夫人。
父母
張氏,追封(闕)陽郡太夫人。
配偶
李氏,包拯原配,早卒。
董氏,包拯繼室,後封永康郡夫人。
子女
- 兒子
包繶,包拯長子,娶崔氏,官至太常寺太祝、通判潭州,先于包拯去世。
包綬,幼名包誕,包拯幼子,出生在媵妾家中,後被崔氏迎回,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
- 女兒
包氏,嫁陝州硤石縣主簿王向。
包氏,嫁國子監主簿文效。
人物評價
包拯以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著稱,包拯故民間稱其包青天及包公,就任開封府尹期間,得到“四大名捕”(國劇臉譜王朝、馬漢、張龍、趙虎)與有“御貓”之譽的御前四品帶刀護衛之南俠展昭協助,辦案既明查又暗訪,執法既嚴謹又不失人情,令正義得以順利伸張之餘亦導人向善。因為開審考上狀元成為駙馬爺的陳世美不認妻一案前,其妻子秦香蓮向王丞相攔路喊冤(而不是向包青天攔路,但現在借用攔路喊冤來引申有冤無路訴,迫于無奈出此下策之義)。

開封府公堂門前右邊前有一鼓,逄有重大冤情之時,不論大小人物一經擊鼓鳴冤,包青天定必升堂開審,喊冤者可直接向包大人陳述冤情;而傳說包拯審案不分晝夜:日審陽間,夜審陰間;並流傳多個審案故事傳頌後世,著名的有《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烏盆記》、《鍘包勉》等。另古典小說《三俠五義》亦以其為主人公。因其大公無私,擁有一副鐵面如墨的臉孔以鎮懾佞臣,額上掛有一彎蒼白明月,故亦有“包黑子”稱號,坊間傳說中包拯死後成了神明“馬國公”,故現在稱的“馬國公”就是包公本人。
後世紀念
包拯是中國老百姓心中的神。從南到北,包拯故鄉在全國許多地方都設有紀念包公的祠廟,到處都有人在跪拜他。歷代文人還寫了不少頌揚包拯的詩詞,用詩歌來歌頌他的剛正不阿和清正廉明,表達對他的景仰之情。包公一生清正廉潔,剛正不阿,是一千多年來老百姓心目中崇高的清官形象。政治清明時,人們固然懷念他;世道衰敗時,老百姓更加懷念他。自宋朝到今天,雖然世事變幻不定,然而,人們對于包公的懷念卻是永遠的。

合肥包河
傳說包拯為宋仁宗找到親生母李太後後,仁宗執意要把半個廬州賜給包拯,以示答謝,包拯始終不接受,可是皇命難違,包拯最後隻好答應接受廬州城南的一段護城河,這便是“包河”的來歷。包拯當時對子孫說:“河,不好分,不好賣,隻準種藕養魚,絕不允許派別的用處。”
包公的後人遵守他的遺訓,隻在包河裏種藕養魚,年復一年,包河內終年魚藕滿塘。包河裏的藕,脆嫩無絲(私);包河裏的鯽魚,背呈黑色(鐵),象征包拯一生的“鐵面無私”。
合肥包公祠
包河有一個沙洲,名“香花墩”,傳說是包拯少年時讀書的地方。墩上的建築群即是“包公祠”。明弘治年間,知府宋鑒在墩上建包公書院,讓包公後裔在此處讀書。到嘉靖時,書院得以重修,改名“包孝肅公祠”。

包公祠的迎面正廳是包公享堂。堂中的包拯端坐塑像,造型生動逼真,雙目炯炯,懾人魂魄。塑像旁是一副對聯:“一水繞荒祠,此地真無關節到;停車肅遺像,幾人得並姓名尊。”在包公像前,陳列著包公生前處決犯人的三具“狗頭鍘”的復製品。
合肥廉泉
廉泉位于包公祠東,是花亭裏的一口水井。井沿是黑褐色的青石,石壁內側,是一道道被井繩勒得極深的紋道。傳說廉泉有一種特別神奇的地方,就是會因不同的人產生不同的味道。普通老百姓喝了會解渴;清官喝下去,清冽可口,甘醇香甜;但是如果貪官喝下去,必定苦濕難咽,像有芒刺封喉,而且當場頭痛欲裂,無葯可醫。唯一能夠減緩病痛的偏方是:喝一碗狗尿。

合肥包公墓
包拯去世後,靈柩由他的女婿護送老家合肥,墓地在公城鄉。後來,金兵入侵,攻陷合肥,包公墓被破壞,當時的隨葬器物也大多被盜。包公後裔將原棺和墓志遷葬于墓西三十多米處,原墓地被廢為耕地。後來,當地官員誤將包夫人墓當作包公墓,修葺一新,並蓋有享堂。
包公墓全稱包孝肅公墓園,位于合肥市內包河南畔林區,與包公祠緊緊相連。整座墓園面積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與北宋嘉七年(1062年),次年由開封護喪歸葬在今合肥市東郊大興集。
一九七三年,合肥文物部門對包公及其家族墓地進行清理,從包公墓葬中出土了包公遺骨及其墓志,同時還出土了包夫人董氏及他們的兩個兒子、兒媳及長孫的遺骨。一九八五年,開始動工修建包公墓園,歷時三年竣工。墓園共有包氏家族的六個墓冢,按宋製修建。
開封包府坑
包拯出任開封知府隻有一年多,但是包拯死後,開封的老百姓一直非常懷念他,在開封府旁修建了一座包公祠。當時,開封府署內有一塊題名碑,凡是在開封府任過府尹的,姓名都刻在碑上,隻有“包拯”兩個字被後人撫摸最多,以致留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指痕。現在,這塊石碑仍然儲存在開封歷史博物館裏,“包拯”兩字已模糊難辨。

開封包公祠毀于明代末年,當時明軍為阻擋李自成進攻,扒開了黃河大堤,大水把開封府署和包公祠都沖毀了。大水過後,隻在包公祠遺址上留下一個小水潭,被稱為“包府坑”。
台灣海清宮森羅殿
海清宮位于台灣雲林縣四湖鄉三條侖,遠近聞名。傳說在清高宗年間,有個村民夢見一位黑胡子老頭預示將有一位天神下凡,要村民某日集合迎接。村民將信將疑,到了那天,海面飄來一條小船,上立木牌,大書“森羅殿”三字,中書“閻羅天子”。木牌前的神像,披著紅布,紅布上寫著九個大字:“安徽省包家庄包家祠”,原來迎來的天神,是包公包青天。村民一見,齊齊跪下,並立即著手建祠,建成後命名為海清宮森羅殿,供奉包公神像。
澳門包公廟
澳門包公廟修建于一八八九年夏天,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傳說澳門三巴有一位老太太,一向崇拜包公,特從佛山迎來一尊包公像回家供奉,凡遇疑難之事,無不卜問包公,竟然每求必應,每應必靈。此事漸漸傳開,到老太太家求包公的街坊也越來越多。一八八九年春天,澳門流行疫病,死亡人數很多。百姓想到包公是個無所不能的神仙,于是修建包公廟,祈拜包公,為百姓驅除瘟疫。包公廟裏有一副對聯:“政治洞陰陽,識標青史;端嚴垂神笏,笑比河清。”
廣東肇慶包公祠
肇慶古稱端州,包拯曾任過知州。由于他為官清廉,人品端正,離開任所時兩袖清風,當地的老百姓十分懷念他。北宋熙寧年間,即包拯去世後的第六年,肇慶修建包公祠,引來成千上萬人朝拜。四百多年後,由于祠堂年久失修,當地人又集資在城西重建一座包公祠,該祠歷代都有維修,故一直儲存完好,後毀于“文化大革命”。二零零零年三月重建,巍峨壯觀,是肇慶的旅遊熱點之一。
硯洲包公樓
硯洲包公樓位于肇慶市(古稱端州郡)羚羊峽下西江河中心的硯洲島之東。距離肇慶市十多公裏。自古相傳,在硯洲乃當年(北宋慶歷三年)包公在端州為官。奉詔回京時坐船途經羚羊峽口,驟被狂風惡浪困阻。包公心思為官清正,為何離去之時江河不平,查問原因,原來是隨從收了當地人臨別送贈的一方端硯。包公便把此方端硯拋下江中,時即風平浪靜。後來那方端硯竟化成沙洲,稱為“硯洲”。故此,民間流傳著“包公擲硯成洲”的典故。 硯洲包公樓是硯洲村民及社會人士緬懷包 公為官清廉。造福黎民百姓,為勵後人而建。硯洲包公樓建于清朝道光十四年(公元一八四三年),樓高三層,是洲人合力募捐所築,原稱“包公祠”,樓層3疊,四合院式建築,四周環以牆,後植以木。時至同治七年, 因三摟潰危。修葺改為兩層,惟易名為“包公樓”。至今已具一百六十多年的歷史,成為硯洲的名勝古跡。上百年以來,香火無間,遊人鼎盛,各方舉子、名人雅士,慕名登洲觀光竭聖,緬懷先賢,揮毫謳歌。題下不少詩詞墨寶。然而,歲月滄桑,時倦物易。年長月久。近數十年來,疏于修葺,殘破不全,終因風霜侵蝕、于1984年被台風摧毀。 包公樓大堂 一九八八年,國家推行改革開放政策,重視文物保護,在這時倦待興之際,硯洲公益事業建設委員會倡議重修硯洲包公樓,深得村民及社會各界熱心人士的鼎力資助,鳩工備材,歷時半載,主樓兩層修葺落成重光。其後。浩然亭、南北廂廊、龍井、養生池、聚寶塔、五義橋、孝肅牌坊等附屬建築物全面恢復原貌。碼頭城樓,大路、餐廳等配套設施日趨完善,建築佔地面積達伍仟多平方米。巍峨壯觀。肅且威嚴,各地遊人登樓流覽竭聖進香絡繹不絕。香火鼎盛更勝從前。 包公樓聚寶塔 新增的包公樓于1990年告竣,1995年硯洲管理區投入300多萬元進行了擴建。步入包公樓,第一進為微孝肅牌坊,前面為放生池。第二進為大門口,橫額有“包公樓”3個蒼勁有力的大字。穿過牌坊,內有包公樓主樓建築及浩然亭、南北廂廊、天井、聚寶塔、五義橋等,楹聯、匾額、鍾鼓、神台、香案、宮燈等陳設俱全。在首層殿堂正中,端坐包公聖像,鐵面包公威嚴表情讓人肅然起敬。在茫茫的田野中,樓宇巍峨,蔚為壯觀。

史料記載
《包公墓志銘》
《名臣碑傳琬琰集·卷四十五·包孝肅公拯》
《東都事略·卷七十三》
《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傳第七十五》
《堯山堂外紀·卷四十七·宋》
人物軼事
拒收端州名硯
包拯升任端州(今廣東省肇慶市)知州。端州出產一種名硯,是朝廷欽定的貢品,和湖筆、徽墨、宣紙一道,並稱“文房四寶”中的絕品。以往在端州任職的知州,總要在上貢朝廷的端硯數目之外,再多加幾倍,作為賄賂京官的本錢。包拯上任之後,一改陋習,決不多收一塊。離任時,就連他平時在公堂上用過的端硯,也造冊上交了。
後來,包拯升任,離開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峽口遇到一陣奇怪的大風雨,他親自下艙檢查,發現船艙裏私藏了一塊端硯,這是當地百姓悄悄送給他的。包拯一言不發,將那塊名貴的端硯丟入江心。民間傳說,那裏有一個名叫“硯洲島”的島,就是當年包公擲端硯的遺跡,下遊的“黃布沙”就是包住端硯的黃布。
包拯巧取契約文
一天,包公受理侄子告伯母騙取契約文、不認親侄一案。
原來,在東京汴梁西關外定坊有戶人家,哥哥劉天祥,娶妻楊氏。這楊氏乃是二婚,帶來一個女兒,到劉家後再沒生養兒女。弟弟劉天瑞,娶妻張氏,生得一個兒子,取名安住。父親在安住兩歲時,就給他與鄰居李社長家的小女兒定了娃娃親。大嫂楊氏打算待女兒長大後,招個女婿,多分些家產。因此,把劉安住當成眼中釘。
這一年,東京地區大旱,顆粒無收。官府發下明文,讓居民分戶減口,往他鄉逃荒。弟弟天瑞照顧哥哥上了年歲,不宜遠行,決定自己攜妻兒離鄉背井。天祥就請鄰居李社長寫下兩張契約文書,把所有家產全部寫在上面,以做日後見證。兄弟倆各執一份,灑淚分別。
天瑞帶了妻兒,來到了山西潞州高平縣下馬村。房東張員外夫妻,為人仗義疏財,雖有許多田產,卻無兒無女,見年方3 歲的劉安住眉清目秀,乖覺聰明,就收為義子。對天瑞夫妻也像骨肉兄弟一樣看待。但是不久,天瑞夫婦染上疫症,幾天後相繼去世。天瑞臨死前掏出一紙契約文,將兒子托付給張員外。
一晃,劉安住18 歲了,為使父母屍骨歸鄉,決定回老家安置。張員外就把契約文書交給他。
劉安住直奔東京汴梁,一路問到劉家門前,隻見一位老婦人站在那裏。那老婦人正是伯母楊氏,她一心想獨佔家財,就騙取了劉安住的契約文書,卻翻臉不認侄子,反抄起一根木棒,打得安住頭破血流。鄰居李社長聞聲趕出,問劉安住:“那契約書既被她騙走,你可記得上面寫的什麽嗎?”安住一字不差的背了一遍。李社長說:“我是你的岳父李社長。”當下他寫了狀詞,帶著安住來到開封府告狀。
包拯接了狀詞,便傳令拘劉天祥夫婦到了公堂,責問劉天祥:“你是一家之主,為何隻聽老婆的話不認親侄子?” 劉天祥回答:“小人侄兒兩歲離家,一別十幾年,實不敢貿然相認,憑契約文書為證。而今他和我妻一個說有,一個說無,我一時委決不下。” 包公又問楊氏,楊氏一口咬定從未見過契約書。包公假意憤然對安住說:“他們如此無情無義,打得你頭破血流。大堂上,本官替你作主,你盡管打他們,且消消你這口怨氣!” 劉安住流淚道:“豈有侄兒打伯父伯母之理?小人為認親葬父行孝而來,又不是爭奪家產,決不能做為出氣而責打長輩的事。” 包公自有幾分明白,對劉天祥夫婦說:“本官明白這小子果然是個騙子,情理難容,改日定將嚴刑審問。”今天祥夫婦先回去,而將劉安住押至獄中。 第二天,包公一面讓衙役四處張揚:“劉安住得了破傷風,活不了幾天了。”一面派差役到山西潞州接來張員外,于是真相大白。
幾天後,包公傳來一行人到公堂。張員外所言句句合情合理,楊氏胡攪蠻纏死不認親。于是,包公傳令帶劉安住上堂。不料差人卻來賓報:“劉安住病重死在獄中。”眾人聽罷大驚,隻有楊氏喜形于色。包公看在眼裏,吩咐差人即刻驗屍。一會兒,差人回報:“劉安住因太陽穴被重物擊傷致死,傷口四周尚有紫痕跡。” 包公說:“這下成了人命案。楊氏,這劉安住是你打死的,如果他是你家親侄,論輩份你大他小,縱然是打傷致死,不過是教訓子侄而誤傷,花些錢贖罪,不致抵命。如果他不是你的親侄,你難道不知道‘殺人償命’嗎?你身犯律條,死罪當斬!”即命左右將楊氏拿下,送到死囚牢中。此時,楊氏嚇得面如土色,急忙承認劉安庄確是劉家的親侄。包公問:“既是你家親侄,有何證據?”楊氏隻好交出那張騙得的契約文書。包公看後,差人叫劉安住上堂。劉安住接過包公賺出的契約文書,連稱“青天”。楊氏方知中計。
包公提筆判決此案:表彰劉安住的孝道和張員外的仁義;楊氏本當重罪,準予罰錢贖罪;劉氏家產,判給劉安住繼承。
包拯陳州除貪官
仁宗年間,陳州大旱,發生飢荒,戶部尚書範仲淹上殿奏本,保舉龍圖閣大學士兼開封府尹包拯到陳州糶米濟賑。
原先朝廷已派了兩個官員去陳州辦理濟賑事宜,這兩個人都是當朝權貴劉衙內的親屬,一個是他的兒子,一個是他的女婿,他倆在陳州貪贓在法,魚肉百姓,還打死了飢民李大膽,搞得陳州怨聲載道,民不聊生。所以範仲淹要保奏包拯前往陳州查處。 劉衙內素知包拯清正,鐵面無私,所以于半夜來訪,假惺惺地說道:“陳州飢民多亡命之徒,包大人此番出賑,可要當心。”他的本意是想嚇退包拯,不去陳州。 包拯嚴正答道:“為國效勞,為民解難,乃我輩本分,何懼之有?” 劉衙內見勸阻無效,便改口說情:“包大人此去陳州,望對我兒、婿照應則個。” 包拯答道:“這個我心中有數,感謝你今天來向我傳遞訊息,將來有甚事情,我也會派人向你傳遞訊息,以作回報。”當場送客。劉衙內雖然沒得到包拯什麽確切保證,但總算能隨時得知陳州訊息,倘有不測,還有回旋餘地,便稱謝告辭。 包拯帶了差役王朝趕往陳州,將近陳州地面時,包拯易服先行,吩咐王朝隨後趕來。包拯一副鄉民打扮,混入飢民之中,來到衙門購買賑米。隻見劉衙內子婿兩人高踞公案之後,督促差役糶米。名為糶米、實為盤剝,在米中摻入大量泥沙,提高價格,克扣斤兩,使飢民不堪其苦,稍有微詞,便棍棒相加。包拯實在看不下去,高聲喊道:“身為朝廷命官,竟敢如此荼毒百姓,天理何存?” 劉衙內的子婿見一個黑臉飢民敢當眾揭短,不由氣怒萬分,喝道:“住口,先前有個李大膽,今天又來了黑大頭,我讓你們一樣下場。”吩咐差役將包拯吊在樹上。
正在這時,手持金牌、背插寶劍的王朝趕到,兩個貪官忙迎接欽差。王朝說道:“包大人先我而來,不知現在何處?”兩貪官面面相覷,答道:“下官不曾見包大人來過。”
王朝眼快,看見大樹下正吊著包拯,忙跪步上前,親手松綁,兩個貪官這才知道“黑大頭”原來就是鐵面無私的包大人,忙上前恭請包拯坐上公案。 包拯一拍驚堂木喝道,“爾等貪贓枉法,荼毒飢民,我不但親眼看見,而且親身經歷,還有何話可說!” 兩貪官連連謝罪認錯。 “既然知罪,即寫下伏罪狀來!” 兩貪官當即寫了伏罪狀,並簽字畫押。 在場飢民見包拯如此清正,聲聲齊喊:“包青天!”內有被兩貪官屈打致死的飢民李大膽的兒子,此時氣憤交加,率眾飢民將兩個貪官當場打死,以泄民憤。 包拯對飢民的舉動是深表同情的,但咆哮公衙,擊斃官吏畢竟是有罪的,他就暫且將李大膽的兒子收押在監,等送報朝廷後再作處理。
包拯在發出奏折前,先叫王朝去向劉衙內暗通訊息,讓他將陳州發生的事,稍作改動說道:“兩官員貪贓枉法已經查實,被下在獄中。飢民作亂,為首者已被當場處死。”
劉衙內聽了又憂又喜,又恨又急:憂的是,子婿已獲罪;喜的是,幸虧早得訊息,局面尚可挽回;恨的是,飢民作亂;急的是,時間倉促,刻不容緩。他自恃皇上寵愛,便連夜進宮見駕,在皇帝面前花言巧語。皇帝果然聽信了他的讒言,下了一道聖旨:“活的赦罪,死的不赦。”這樣可以完全達到劉衙內的願望,既可救了他的子婿,又可鎮壓作亂的飢民。 劉衙內奉了聖旨親赴陳州,當著包拯的面宣讀。 包拯當場問道:“濟賑兩官員何在?” 眾差役答道:“已經死了。” 包拯又問:“飢民首領何在?” 眾差役答道:“押在獄中。” 包拯宣判道:“奉聖旨,兩貪官理該處死,不準赦其罪;李大膽之子,為父報仇是為義舉,應予釋放。” 這一宣判,使劉衙內當場昏厥在地。從此一病不起。
處理這案件後,包拯在陳州按法糶米,解救飢民于水深火熱之中;整飭吏治,使社會復趨于安定平穩。
包拯套破釘殺案
開封府尹包拯斷案如神,但有一案件頗費他躊躇。
街民毛勤猝然死亡,族人因其死得蹊蹺,便狀告開封府。
包公將毛妻冬花傳訊、冬花雖言詞哀切,但面露妖冶,外著喪服,內套紅襖,分明具有殺夫嫌疑,但她聲稱丈大系“氣鼓症”死亡。
包公問道:“既患氣鼓症,可曾請醫治療?”
冬花對答:“丈夫命薄,未及請醫,已氣絕身亡。”
包公便命仵作廖傑開棺驗屍。廖傑經驗豐富,但驗屍結果,雖見毛勤死狀異樣,但並無查出謀害痕跡。回轉家中,夜不成寐,不知如何向府尹匯報。
其妻阿英見他心事重重便問道:“你可曾驗看那屍體的鼻子?”
廖傑反問:“驗那鼻子何用?”
阿英說道:“那鼻子內大可作文章,倘從中釘上利釘,直通腦門,豈非能不留痕跡而致人死亡!”
廖傑將信將疑地連夜再去復驗屍體,果見毛勤的鼻孔內有兩根鐵釘,于是真相大白,遂將冬花緝拿問罪。冬花抵賴不過,承認串通姘夫謀害親夫。
事後,包公詢問廖傑:“冬花作案手段奇特,你是如何想到驗看屍體鼻孔的?”
廖傑回答:“此是小的妻子提醒的。”
包公說:“請你妻子來府,我要當面酬謝。”
第二天,廖傑高興地帶著妻子到府裏領賞。包公像是熟人似的對阿英端詳了一會,開口問道:“你嫁給廖傑幾年了?”阿英答道:“我們系半路夫妻,隻因我前夫暴病死亡,才改嫁廖傑為妻。”
“你前夫名字可叫路才?”
阿英面露驚異之色:“大人如何得知?”
“路才暴死一案由縣衙呈送本府,我昨晚查閱卷宗,得知縣衙已對此案作了正常病故的結語。但我覺得此種結語頗存疑問。”
阿英更是呈恐慌之色:“大人以為..”
“本府認為,路才系被人從鼻孔中釘釘謀害。”
廖傑奉命前往路才墓地,掘墓開棺,雖屍體已腐爛。但在鼻孔部位露出兩根已銹的長釘。
包公繼續審理路才案件。他對阿英說:“想你一個平常女子,如何懂得鼻孔釘釘的奇特方法,除非有過親身經歷,才能一語點破,”
阿英隻得如實招供事實:原來她也是個水性楊花的女子,在與路才結婚之後,經常與人姘居,姘夫是個慣犯,與她合謀用鐵釘釘鼻之法害死路才,後來那姘夫在鬥毆中被人殺死,阿英才改嫁廖傑。
廖傑聽了如夢初醒:“想不到此女這般蛇蠍心腸,若非大人明察秋毫,我也幾乎作了她砧上之肉。”
阿英懊喪不已:“若不是我多言多語,此案也斷不能破。”
包公正色道:“非也,作案之人,僥幸取巧,隻能蒙蔽一時,不能長久隱藏,終有一天會暴露出來自食惡果。此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包拯叫啞巴打兄
傳說,有個啞子,每逢新知府上任,都獻上一根木棒,任官責打。包公上任後,他又來獻棒。包公想:如果他沒有冤枉,怎肯屢屢無罪吃棒?無奈啞子口不能言,手不能寫。包公心生一計,用豬血塗在啞子臂上,又以長枷枷到街上示眾。暗差幾個心腹跟隨其後,見有人替他鳴冤叫屈,就傳他上堂。
一會兒,果見圍觀者中有個老頭為啞子叫屈,于是將他引到包公面前。
老人說:“這人是我村的石啞子,自小不能說話,隻是耳朵還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趕出,萬貫家財,並無分文給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責,小者因此感嘆。”
包公傳石全到衙,但石全不承認啞子是他親骨肉。
石全走後,包公教啞子:“你以後撞見你哥哥,就去扭打他。”
啞子眨巴著眼睛,看上去有些害怕。
包公說:“你就照我的話去做好了,本官可為你作主。”
一日,被打得頭破血流的哥哥來告啞子,說他不尊禮法,毆打親兄。
包公問石全:“啞子如果真是你親弟,他的罪過不小,斷不輕饒。如果是外人,隻作鬥毆論處。”
石全說:“他果是我同胞兄弟。”
包公喝道:“既是你親兄弟,為何不將家財分給他?分明是居心獨佔!”
石全無話可說。包公即差人押他們回家,將所有家財各分一半。
包拯審石擒凶手
包拯在定遠縣任縣令時,常常微服私訪。一次,包拯帶著衙吏經過某山崗時,見前面草叢上方蒼蠅亂飛,並有一股血腥味撲來,便令衙吏察看。草叢裏躺著一具男屍,身體已經腐爛,面目難辨,背上壓著塊大青石板,肩上還搭著隻馬褡褳子,內有木製“宋記”印戳——原來是個收賣粗大布的,查問地保,知在地沒有姓宋的販布商人。包拯斷定這是謀財害命的案子。那麽殺人犯是誰呢?
第二天,包拯貼出布告,說要在大堂上審石板。大家覺得好奇,都到堂上看稀奇事。那塊青石板正放在堂中央,鐵面無私的包拯喝道:“大膽石板,竟敢謀財害命,目無國法,給我狠打四十大板!”差役揚起板子,狠狠向石板打去,“噼噼啪啪”震得差役虎口疼痛。大家見狀,都忍不住笑出聲來。包拯斥責道:“本縣斷案,大堂上理應肅靜,你們竟敢喧嘩公堂,該當何罪?”
眾人見包拯發怒,一齊跪下,口稱“知罪”。
包拯說:“那好,你們講,願打還是願罰?願打,每人打四十大板;願罰,每人舉保畫押,限定三日,交上三尺大布。違者嚴懲!”
大家願罰。心想:“包大人真有意思,找不到凶犯,讓眾人來獻一條孝布。”
三天之內,近街遠集的粗大布一購而空。包拯的手下一邊收布,一邊核對布頭上的印記,竟發現不少人交上的粗大布上有“宋記”印戳,與死者的印戳絲毫不差。經查問知是某布庄的。當下把某布庄老板抓來。老板一見死者的印戳,面如土灰,隻得供認:死者宋某從外地收購粗大布,蓋上印戳後暫存在他那裏。他謀財害命,但匆忙之中忘了毀掉馬褡褳子。
包拯兩次斷牛案

北宋名臣包拯(公元999—1062 年)在天長縣剛任縣令時曾審過兩樁牛案。
那是春耕時節,東村農民王某和張某一天在田包拯裏同耕,休息時坐在田岸邊閒聊,讓兩頭牛在坡上吃草。一會兒,兩頭牛抵起角來,王某和張某沒當一回事,竟在一邊看熱鬧,誰知道王某的牛把張某的牛抵死了。這下兩個好朋友翻了臉,張某告到縣衙門,要王某賠牛。那時包公還沒上任,前任白縣令審案時想:判賠,王某吃虧;判不賠,張某吃虧。左思右想,沒法把案子判得公平合理,隻得把兩人收在監裏。
第二天,包公上任,聽說有兩個農民在監裏罵人,提出來一審,知道事情的原因,就笑哈哈地對他們說:“你們本是一對好朋友,隻是漫不經心使牛抵角死亡,以致朋友反目成仇人,這實在是不應該的。今天本官勸你們言歸于好。”說罷,提筆寫了四行字:
二牛抵角,
不死即活;
活牛同耕,
死牛同剝。
兩個農民聽完判決,都說這樣公平合理,謝過包公,攜手走出公堂。誰知那兩人剛走,又來一人報案。
那是西村農民,名叫劉全。今天早晨他正要牽牛下地幹活,來到牛圈時大吃一驚:原來他的大黃牛滿口血淋淋,牛舌頭不知給誰割掉了。他心疼得哭了一場,急來縣衙門要求破案。
包公看了狀子,心想:這很可能是劉全的仇人幹的。就對劉全說:“看來,這頭牛是活不長了,你幹脆把牛宰了,肉可以賣,我再資助你一些錢,這樣你又可以買一頭牛了。”劉全感激地揮淚告別。
劉全剛走,包公當即出了一張禁殺耕牛的布告:
本縣曉諭黎民百姓:為確保春耕春種,保養好耕牛,嚴禁私自宰殺。如有病牛,須請牛醫診治;診治無效的,先報呈縣衙,經查驗後,方可宰殺。未經查驗,擅自殺牛的,一律嚴懲不貸。有人捕捉到殺牛者,官府賞銀三百貫。此布。
第二天,劉全的鄰居李安前來報告說,劉全擅自宰殺耕牛。
包公想:村中的人一定都知道,劉全宰殺的是殘廢牛,而這個自稱劉全鄰居的人明知殺殘廢牛而來告他,不就是誣諂好人嗎?這人肯定和劉全有仇。包公出布告本來就是要引劉全的仇人出來。現在問過姓名,知他叫李安。劉全曾告訴包公,李安曾和他有仇,看來此人必定是偷割牛舌的人。
一審問,李安隻得供認了自己割牛舌而又來誣告的罪狀。
文學藝術
相關書籍
《包拯集》又名《包孝肅公奏議》,收入《四庫全書》“史部 詔令奏議類”第427冊,是研究包公和宋代歷史的重要文獻,九百多年來,歷朝都有翻刻本出版行世,深受後世研究者的重視。不過,《包拯集》並不是包公生前親自編撰的,而是在包拯死後,後人為了紀念他,蒐集整理加以印行。

這本論文集幾乎囊括了包拯一生中所有的奏摺、陳表和各種各樣的建議、意見,全面系統地呈現了包拯的政治主張和他的閱世態度,尤其他關于反對增加農民負擔和精兵簡政的建議,即使在今天看來仍然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及現實意義。
元曲
元代時,政治黑暗,人民期待清官,元雜曲裏大量包公戲流傳,儲存下來的有完整劇本的清官斷案戲有十六、七種,其中包拯斷案的就有十一種之多,有無名氏的《陳州糶米》、《契約文字》、《神奴兒》、《盆兒鬼》,關漢卿的《蝴蝶夢》、《魯齋郎》,鄭廷玉的《包待製智勘後庭花》,李行道的《灰闌記》,曾瑞卿的《留鞋記》,武漢臣的《生金閣》,還有一種是科白不全的《張千替殺妻》。
元雜曲中,包拯被塑造成半人半神、可以上天入地的判官形象。主持正義又無所不能的包拯,體現了人們對清明政治的渴望和期待。同時也是百姓對黑暗現實不滿的一種心理幻想。
小說
《龍圖公案》
《龍圖公案》裏的包拯,既維護皇權,又剛正不阿,替民眾伸冤,顯示了一個清官所具有的正直品質和內在魅力,他有智有剛,是日斷陽夜斷陰的下凡星宿,與元曲逐漸神化的包拯相比,明代的包拯神通廣大,上至玉帝,下到閻羅,對包拯有求必應,有的地方神,更受他驅使。
《三俠五義》
《三俠五義》是古典長篇俠義公案小說的經典之作,堪稱中國武俠小說的開山鼻祖;同時,作為中國第一部具有真正意義的武俠小說,《三俠五義》的版本眾多、流傳極廣,書中膾炙人口的故事對中國近代評書曲藝、武俠小說乃至文學藝術的內容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三俠五義》中的包拯形象,集民間包公形象之大成,使包拯不畏強暴、剛正嫉惡、處事幹練的形象最為飽滿、得以更廣泛地流傳。特別是小說中詳細增加了包拯的身世、包拯的三口銅鍘由來、開封三寶(古今盆、陰陽鏡、遊仙枕)的由來,開封四勇士(王朝、馬漢、張龍、趙虎)的來歷,開封師爺公孫策的來歷,展昭、白玉堂等人的來歷等內容,及其大量包公斷案和俠義之士遊行鄉裏除暴安良、為國為民的故事,把包拯形象推向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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