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在2008年中國“大部製”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根據十一屆人大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而組建的。中央將國家發改委的工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工委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以及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加以整合,並且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另外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此外,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工委、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辦。
機構簡介
中國正處于工業化加速發展的重要階段。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大變強,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步伐。目前,工業行業管理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分別負責,管理分散,不利于工業的協調發展。為加強整體規劃和統籌協調,有必要對相關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該部。
2008年6月29日10時,在原信息產業部所在地北京西長安街和萬壽路兩個辦公地點,歷經10年的信息產業部牌匾悄然撤下,同時更換為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包括職能、機構、編製在內的 “三定”方案已經獲批,司局級數量設定為24個。工業和信息化部機構上內設司局24個。其中,綜合司局10個,工業行業管理為主的專業司局5個,履行國防工業管理相關職能的司局1個即軍民結合推進司,信息產業行業管理、信息化推進司局8個。 在編製方面,按照“三定”方案,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職能部門編製599名,包括原信息產業部多數人員,國家發改委、國防科工局各自有百餘人並入。人員到位工作08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加上離退休工作人員等,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總的行政編製為731名。
職責調整
調整方案
(一)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和信息化有關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準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製國家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通信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扶持;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稀土行業發展、鹽業行政管理、國家醫葯儲備管理的工作,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的職責。
(二)將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其中組織協調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等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三)將原“信息產業部”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其中軍工電子管理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有關郵政管理職責劃給國家郵政局,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四)將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職能:推進我國的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
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于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國家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于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製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製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準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托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工業、通信業體製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貭素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製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電腦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製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製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幹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幹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製。
(十三)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2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製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葯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情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製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製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司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托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三)消費品工業司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葯、家電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卷煙、食鹽和糖精的生產計畫;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葯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葯品儲備管理工作。
(十四)軍民結合推進司
提出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製改革。
(十五)電子信息司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十六)軟體服務業司
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七)通信發展司
協調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擬訂網路技術發展政策;負責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通信建設市場;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十八)電信管理局
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實行監管,提出市場監管和開放政策;負責市場準入管理,監管服務質量;保障普遍服務,維護國家和使用者利益;擬訂電信網間互聯互通與結算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通信網碼號、網際網路域名、地址等資源的管理及國際協調;承擔管理國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揮協調救災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擔戰備通信相關工作。
(十九)通信保障局
組織研究國家通信網路及相關信息安全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協調管理電信網、網際網路網路信息安全平台;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擬訂電信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網路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負責特殊通信管理,擬訂通信管製和網路管製政策措施;管理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二十)無線電管理局
(二十)無線電管理局(國家無線電辦公室)編製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無線電頻率的劃分、分配與指配;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幹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幹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製;負責涉外無線電管理工作。
(二十一)信息化推進司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電腦網路融合;承辦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二十二)信息安全協調司
協調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二十三)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承擔對外和對港澳台合作與交流相關事務;負責外事工作。
(二十四)人事教育司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隊伍建設等工作;管理直屬高校。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構
國家電腦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
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國家無線電頻譜管理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
國內專用通信局
人民郵電出版社
人民郵電報社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
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所
中國電子產品可靠性與環境試驗研究所
電子工業出版社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電子信息行業分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軟體與積體電路促進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中國電子工業科學技術交流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
中國電子學會
中國通信學會
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中國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秘書處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人員編製
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行政編製為731名(含兩委人員編製13名,援派機動編製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製118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3名(含總工程師2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3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7名)。
主要領導
部長、黨組書記 苗圩
苗圩,男,漢族,1955年5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

1982年合肥工業大學內燃機專業畢業。歷任中國汽車銷售服務公司副經理,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生產部副經理、生產司副司長,機械工業部汽車司副司長,機械工業部副總工程師。
1997年9月任東風汽車公司黨委書記。
1999年3月任東風汽車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5年5月任湖北省委常委、武漢市委書記。
2008年3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
2010年12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黨組書記。
中共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1998年12月21日湖北省經貿委、省經貿工委授予“全省經貿系統優秀廉潔自律領導幹部”。曾到美、法、意、日、德、西班牙等國及台灣地區考察國際汽車大型工業公司。
副部長、黨組成員 陳求發
陳求發,男,1954年12月生,湖南城步人,苗族,中共黨員,大學文化程度,高級工程師。現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局長。
副部長、黨組成員 楊學山
楊學山,男,漢族,1954年12月出生,上海人,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研究生畢業。歷任國家信息中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日元貸款辦主任、總經濟師兼計畫財務部主任。2002年任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政策規劃組組長。2003年10月,任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2008年3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副部長、黨組成員 蘇波
蘇波,男,漢族,1955年10月生,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大學部畢業,工學學士,高級工程師。
1982年2月起在第一機械工業部、機械工業部、國家機械委、機械電子工業部、機械工業部綜合計畫司工作,任副處長、處長。1995年起任機械工業部規劃研究院副院長兼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機械工業部行業發展司副司長,國家機械工業局規劃發展司副司長,國家經貿委行業規劃司副司長,國家經貿委投資與規劃司司長,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小企業司司長,國家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2005年1月起任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兼國家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兼國家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11年2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副部長、黨組成員 劉利華
劉利華,男,漢族,1957年12月出生,197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
1983年8月起,任北京郵電學院教師、國務院辦公廳處長、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1998年7月任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局長、國家無線電辦公室黨委書記。2004年2月起,任信息產業部辦公廳主任、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主任。2009年4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
2011年2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部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郭炎炎
郭炎炎,男,漢族,江蘇常州人,1949年9月生,196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空軍第四航空學校飛行專業畢業,大專學歷。
1966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空軍飛行學員、海軍航空兵飛行員、飛行中隊長、團領航主任、大隊長、海軍南海艦隊航空兵司令部訓練處副處長、副師長兼參謀長、師長;1993年1月任海軍南海艦隊航空兵參謀長,1996年7月晉升海軍少將軍銜;2000年4月任海軍南海艦隊航空兵司令員;2002年2月任海軍航空兵部參謀長;2005年7月任中央紀委駐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紀檢組組長、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黨組成員;2008年3月起任中央紀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組組長、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黨組成員、國家煙草專賣局局長 姜成康
姜成康,男,漢族,福建永定人,1950年8月出生,197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高級經濟師。
1975年12月歷任福建永定縣撫市人民公社鵲坪大隊黨支部副書記、書記;1977年12月歷任福建省永定縣撫市人民公社幹部、副書記、書記;1983年6月任福建省永定縣委副書記;1984年3月任福建省龍岩地區煙草專賣局(分公司)局長(經理)、黨委副書記;1988年10月任福建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局長(經理)、黨組書記;1994年12月任國家煙草專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1年3月任國家煙草專賣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2002年6月任國家煙草專賣局局長、黨組書記,2002年9月兼任中國煙草總公司總經理,2008年3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朱宏任
朱宏任,男,漢族,1954年8月出生,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研究生。歷任國家經貿委經濟運行局副處長、處長;2003年12月任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局副局長;2008年7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局長;2009年4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運行監測協調局局長;2009年10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其他事項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航天組織、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和有關活動,履行有關職責。委托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承辦國務院中央軍委專門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三)煉油、煤製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國家能源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四)管理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五)原信息產業部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定的通信管理局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實行垂直管理,行政編製500名。
(六)原信息產業部所屬事業單位和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7所直屬高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成套服務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直屬高校
工信部直屬院校(7所)
工信部直屬高校(7所)原來隸屬于當時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即“國防科工委”。
陝西省(1所):西北工業大學
原國防科工委直屬高校(3所)
上海交通大學:1896年—1949年國立大學,1949年—1961年直屬于教育部,1961年—1970年直屬于國防科工委,1970年—1982年直屬于海軍,1982年—至今直屬于教育部。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1931年—1966年直屬于中央軍委,1966年—1971年直屬于國防科工委,1971年—1982年直屬于四機部,1982年—1998年直屬于電子工業部,1998年—2000年直屬于信息產業部,2000年—至今直屬于教育部。
電子科技大學:1958年—1971年直屬于國防科工委,1971年—1982年直屬于四機部,1982年—1998年直屬于電子工業部,1998年—2000年直屬于信息產業部,2000年—至今直屬于教育部。
共建高校
1、與教育部、所在省市、行業龍頭五方共建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與教育部、陝西省、西安市、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共建)
電子科技大學(與教育部、四川省、成都市、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共建)
2、與教育部、所在省三方共建
中南大學(與教育部、湖南省共建)
湖南大學(與教育部、湖南省共建)
北京郵電大學(與教育部、北京市共建)
3、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兩方共建
燕山大學(與河北省共建)
中北大學(與山西省共建)
南華大學(與湖南省共建)
長春理工大學(與吉林省共建)
東華理工大學(與江西省共建)
南昌航空大學(與江西省共建)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與遼寧省共建)
南京郵電大學(與江蘇省共建)
重慶郵電大學(與重慶市共建)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與浙江省共建)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共建)
西南科技大學(與四川省共建)
政策法規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08-13
《中華人民共和國迴圈經濟促進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01-16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11-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09-0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12-10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12-10[10]
行政法規
《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指導意見》09-13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08-07
《“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07-20
《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幹意見》07-17
《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07-12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印發》07-09
《“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06-29
《關于加快培育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指導意見》06-02
《關于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智慧產權工作若幹意見》05-02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04-27
《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03-29
《國務院印發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02-10
《國務院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02-08
《“十二五”控製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01-17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01-04
《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條例》公布 10月1日施行 07-01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11-01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條例》10-12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製規定》10-11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02-03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02-03
《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 02-03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08-13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08-13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03-05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02-05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02-05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02-05
《國防專利條例》02-05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02-05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02-05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製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製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02-05
《農葯管理條例》02-05
《食鹽專營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02-05
《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02-05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02-05
《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02-05
《鹽業管理條例》02-04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理條例》02-04
《軍工產品質量管理條例》02-04
《武器裝備研製設計師系統和行政指揮系統工作條例》01-16
《軍用標準化管理辦法》01-16
最新報道
網路能力躍升
工信部2015年5月8日就實施“寬頻中國”2015專項行動提出意見,稱將在2015年實現寬頻網路能力躍升,新增光纖到戶覆蓋家庭8000萬戶,新增4G基站超過60萬個。
工信部稱,將城市提速升級與農村普遍服務同步推進,逐步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地區寬頻發展支持力度,努力推動縮小城鄉“數位鴻溝”。在加快提升固定寬頻網路能力的同時,不斷完善4G網路覆蓋,並全面加強寬頻對工業企業和生產性服務企業的服務和支撐。
工信部提出,2015年完成4.5萬個以上的老舊小區光纖改造,新增光纖到戶寬頻使用者4000萬戶,新增4G使用者超過2億戶,使用8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寬頻使用者佔比達到55%。支撐10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積極探索智慧型工廠、智慧型裝備和智慧型服務的新模式、新業態。
工信部整治電信違法犯罪詐欺行為
近日,工信部發布公告稱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底,已關停14萬電話號碼,這半年來的時間已組織電信企業對14萬餘個涉及通訊信息詐欺等違法犯罪的電話號碼進行了快速關停。其中,基礎電信企業號碼85189個,移動通信轉售企業(虛擬運營商)號碼60202個。
對于下一步的工作,工信部將著重做好電話號碼實名登記工作,組織對電信企業做好涉案號碼快速關停工作,遏製通訊信息詐欺蔓延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