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中國共產黨,簡稱中共,成立于1921年7月,1949年10月至今為代表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和統一戰線,在中國大陸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執政黨。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作為行動指南,最終目的是實現共產主義的社會製度。
信息介紹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歷經多年國共內戰,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和絕大多數沿海島嶼取得全面勝利,率領中國人民解放軍打敗中華民國國軍,迫使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澎金馬,並在1949年于北京建立實行社會主義製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基本信息
建立時間:1921年7月23日
建黨紀念日:7月1日
建立地點:中國上海
現任總書記:習近平
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張高麗
建立過程
共產主義小組的建立
中國共產黨的最早組織是在上海首先建立的。1920年8月,上海共產黨早期組織正式成立。參加者有陳獨秀、李漢俊、李達、陳望道、俞秀松等,陳獨秀任書記。上海共產黨早期組織成立後,實際上成為各地建黨活動的聯絡中心,起著中國共產黨發起組的重要作用。
1920年10月,由李大釗、張申府、張國燾3人發起成立北京共產黨早期組織,李大釗為負責人。羅章龍、劉仁靜、鄧中夏、高君宇、何孟雄、繆伯英、範鴻劼、張太雷等先後加入,成員大多為北京大學馬克思學說研究會的骨幹。
1920年秋,董必武、陳潭秋、包惠僧等在武昌秘密召開會議,正式成立武漢共產黨早期組織,推選包惠僧為書記。
1920年秋,施存統、周佛海等在日本東京建立旅日共產黨早期組織,施存統為負責人。
1920年秋冬之際,毛澤東、何叔衡等在長沙,以新民學會骨幹為核心秘密組建共產黨早期組織。
1920年底至1921年初,王盡美、鄧恩銘等在濟南建立共產黨早期組織。
1921年春,在與無政府主義者組織的“共產黨”分道揚鑣後,陳獨秀等重新組建廣州共產黨早期組織,成員有譚平山、陳公博、譚植棠等,陳獨秀、譚平山先後任書記。
1921年,張申府、周恩來、趙世炎、劉清揚等在法國巴黎也建立了由留學生中先進分子組成的共產黨早期組織,張申府為負責人。
這些共產黨早期組織的名稱不一,有的叫“共產黨”,有的叫“共產黨支部”或“共產黨小組”,它們的性質相同,都是組成統一的中國共產黨的地方組織,後來被通稱為“共產主義小組”。
各地共產主義小組成立後,有組織、有計畫地擴大馬克思主義的研究和宣傳,批判各種反馬克思主義思潮,發起建立社會主義青年團,創辦工人刊物,開辦工人學校,領導工人成立工會,開展工人運動,進一步促進了馬克思主義同工人運動的結合。這樣,正式成立中國共產黨的條件就基本具備了。
中國共產黨的成立
中國共產黨的誕生是中國革命發展的客觀需要,是馬克思主義同中國工人運動相結合的產物。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國際資本主義、帝國主義的勢力侵入中國,中國的社會結構由封建社會逐步演變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中國人民為了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統治進行了英勇不屈的鬥爭,其中主要的是太平天國農民戰爭和資產階級領導的辛亥革命,但都相繼失敗了。歷史證明,中國的農民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由于他們的歷史局限性和階級局限性,都不能領導民主革命取得勝利。
隨著帝國主義的入侵和現代工業的發展,中國產生了無產階級,而且在不斷發展壯大,到1919年產業工人已經發展到200萬人左右。無產階級的產生和發展,為中國共產黨的建立奠定了階級基礎。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的勝利給中國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使中國的先進分子找到了救國救民的真理。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廣泛傳播,為中國共產黨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礎。1919年爆發的五四運動,促進了馬克思主義同中國工人運動的結合,為中國共產黨的建立作了思想上和幹部上的準備。
1920年初,李大釗、陳獨秀等開始了建黨的探索和醞釀。4月,俄共(布)西伯利亞局派維經斯基等一行來華,了解中國情況,考察能否在上海建立共產國際東亞書記處。他們先在北京會見了李大釗,後由李大釗介紹到上海會見陳獨秀,共同商談討論了建黨問題,促進了中國共產黨的創立。從5月開始,陳獨秀邀約李漢俊、李達、俞秀松等人多次商談建黨的問題。8月,陳獨秀在上海成立了中國共產黨的發起組。10月,李大釗在北京建立了共產主義小組。接著,在湖南、湖北、山東、廣東等地相繼建立了黨的早期組織,同時在法國和日本也由留學生中的先進分子組成了黨的早期組織。這些組織當時叫法不一,有的叫共產黨,有的則稱共產黨小組或支部,由于它們性質相同,因此,後來統稱它們為各地共產主義小組。
各地共產主義小組建立以後,開展了多方面的革命活動。為了廣泛傳播馬克思列寧主義,統一建黨思想,1920年9月,上海發起組把《新青年》雜志(從八卷一號開始)改為黨的公開刊物;同年11月,又創辦了《共產黨》月刊,在全國主要城市秘密發行,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個黨刊。新青年出版社還翻譯出版了《共產黨宣言》、《國家與革命》等馬克思列寧主義經典著作,以及多種宣傳馬克思主義的通俗小冊子。各地共產主義小組又創辦了一批面向工人的通俗刊物,在上海有《勞動界》,北京有《勞動音》和《工人月刊》,濟南有《濟南勞動月刊》,廣州有《勞動者》等,對工人進行階級意識的啓蒙教育。在此基礎上,各地共產主義小組積極深入工人民眾,舉辦工人夜校,建立工會組織。各地還建立了社會主義青年團,發展了一批團員,青年團成為黨的有力助手和後備軍。
1921年3月,在俄共遠東局和共產國際的建議和支持下,召開了各共產主義小組的代表會議,發表了關于黨的宗旨和原則的宣言,並製定了臨時性的綱領,確立了黨的工作機構和工作計畫,表明了黨組織對社會主義青年團、工會、行會、文化教育團體和軍隊的態度。這次會議為黨的成立作了必要的準備。維經斯基回國不久,1921年6月,共產國際派馬林等到上海。他們建議召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正式成立中國共產黨。上海黨的發起組在李達的主持下進行了全國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並向各地黨的組織寫信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選派兩名代表出席大會。來自北京、漢口、廣州、長沙、濟南和日本的各地代表7月23日全部到達上海。
1921年7月23日—31日,在上海召開了中國共產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綱領和決議。綱領規定:黨的名稱是“中國共產黨”;黨的性質是無產階級政黨;黨的奮鬥目標是推翻資產階級,廢除資本所有製,建立無產階級專政,實現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黨的基本任務是從事工人運動的各項活動,加強對工會和工人運動的研究與領導。大會選舉產生黨的領導機構——中央局,陳獨秀為書記,張國燾負責組織,李達負責宣傳。
黨的一大宣告了中國共產黨的正式成立。從此,中國誕生了完全新式的、以共產主義為目的、以馬列主義為行動指南的、統一的工人階級政黨。中國共產黨的成立,給災難深重的中國人民帶來了光明和希望,給中國革命指明了方向。正如毛澤東所說的那樣,中國共產黨的成立,是一個開天闢地的大事變。中國共產黨成立後,中國革命的面目就為之一新了。
由于黨的“一大”召開于7月,而在戰爭年代檔案資料難尋,具體開幕日期無法查證,因此,1941年6月在黨成立20周年之際,中共中央發文正式規定,7月1日為黨的誕生紀念日。
名稱由來
1920年8月,陳獨秀在上海發起成立了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早期組織。1920年9月1日,陳獨秀在《新青年》發表的《對于時局之我見》一文中,曾稱“吾黨”為“社會黨”,後來才改稱為“共產黨”。
最早提出“中國共產黨”這一名稱的是蔡和森。1920年8月13日和9月16日,正在留法勤工儉學的他,在給毛澤東寫的兩封信中,詳細地研討了共產黨問題,提出:“先要組織黨——共產黨,因為它是革命運動的發動者、宣傳者、先鋒隊、作戰部。”他在對西歐各國共產黨特別是俄國共產黨考察的基礎上,提出了具體的建黨步驟,其中包括“明目張膽正式成立一個中國共產黨”。
在此前後,陳獨秀在上海,李大釗、張申府在北京也通過信函討論了黨的名稱問題,決定採用“共產黨”作為中國無產階級政黨的名稱。
指導思想
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是指導中國共產黨全部活動的理論體系,是中國共產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的理論基礎。《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根據中國共產黨的歷次代表大會對《中國共產黨章程》的修改,中國共產黨指導思想的演變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延安整風之前,是馬克思列寧主義;
七大到八大,指導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八大到九大,指導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
九大到十四大,指導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十四大到十六大,指導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十四大黨章)
十六大至十七大,指導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黨章)
十七大至今,指導思想仍然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各方面政策的宣示
堅持黨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路線。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
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堅持民主集中製。
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開放。
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堅持黨領導人民解放軍等其他力量。
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
中國共產黨對黨員的要求
共產黨員的標準,從黨的第一個綱領初步提出,經過幾十年的不斷發展,直到黨的十五大黨章達到完善,經歷一個長時間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隨著我們黨的理論不斷成熟和實踐的不斷豐富,隨著黨員隊伍的不斷壯大和黨員貭素的不斷提高,隨著黨的建設不斷加強和黨建工作經驗的不斷積累,黨員標準的內容也不斷進行調整和充實,直至形成一個科學而完整的體系。
信仰限製
中國中國共產黨宣稱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個人須放棄宗教信仰,若是擁有宗教信仰,包括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猶太教等,需同以上幾種宗教決裂才可“入黨”,其規定受宗教影響或具有濃厚宗教情感的人不能加入中國共產黨,而有宗教信仰的青年學生不能申請入黨,必須是一個“無神論”者。
中國共產黨黨員的義務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條規定了黨員的義務:
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民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七)密切聯系民眾,向民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民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民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民眾的正當利益。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中國共產黨黨員的權利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條規定了黨員的權利:
黨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檔案,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六)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七)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組織機構
中央機構
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由下列機構組成:
全國代表大會
中央委員會組織系統(領導機構)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簡稱“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主要負責人)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成員簡稱“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成員簡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或“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成員簡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書記處(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簡稱“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其職權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軍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紀委”)
地方組織結構
各地方代表大會
各地方委員會
領導體製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第10條)。目前的“黨代會”一般每五年舉行一次,為期數天。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21條)。中央委員會全體大會一般每年舉行一次,為期二至三天,常根據全國代表大會排序簡稱“幾幾屆幾中全會”。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22條)。中央政治局會議不定期舉行,但是由于其二十多個成員中有多名直轄市市委書記等不在北京的人員,非預定例會的情況下,往往即使有重大事宜也不會、不及召集政治局全體會議。
中央政治局未舉行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權,實際決定日常黨和政府的大小事宜,是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核心和實際最高權力機製。三個閉會,使中國共產黨的權力集中到頂端,集中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理論上,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有權駁回中央委員會或中央政治局的不正確決定,實際歷史上在非動亂時期從未發生過這一情況。
在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的組織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13條)。人事任免權直接保證了中國共產黨由上而下的控製力,上級和中央可以隨時撤換下級領導人。
黨員分布
就2007年統計資料得知,中國共產黨黨員最大組成架構前四名依序為農民、高級知識分子、退休人員及工人。7336萬黨員中,包含漁牧民的廣義農民為2310萬名,佔整中國共產黨黨員人數31.5%,從事研究高級技術的知識分子黨員2134萬名,佔29.1%,離退休人員1377萬名,佔18.8%,工人黨員為796萬,佔總黨員人數10.8%,另外,則有佔總黨員2.2%比例的軍警;佔2.6%的各級學校學生,而其他職業別的黨員共約一成。非公企業黨員亦有300萬名。
人數發展
1973年的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時,全國有2800萬名黨員。
2007年,全國有7336萬黨員。
2010年底中國共產黨有黨員8026.9萬名。
歷任領導
中央局書記:陳獨秀(1921年7月,中共一大選舉產生)


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陳獨秀(1922年7月,中共二大選舉產生)
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陳獨秀(1923年6月,中共三大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陳獨秀(1925年1月,中共四大推選)
中共中央總書記:陳獨秀(1927年4月至5月,中共五大推選)
中共中央總書記:向忠發(1928年6月至7月,中共六大選舉產生)(註:1931年,向忠發被國民黨逮捕殺害後,由王明代理)
中共中央總書記:博古(秦邦憲)(1934年1月,中共六屆五中全會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張聞天(洛甫)(1935年1月,遵義會議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1945年6月,中共七屆一中全會產生)
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1956年9月,中共八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1969年4月,中共九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1973年8月,中共十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主席:華國鋒(1976年10月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1977年7月十屆三中全會追認)
中共中央主席:華國鋒(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1992年10月19日,中共十四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1997年9月,中共十五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
歷次黨會
中共一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上海→南湖。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設定中央局
中國共產黨宣言(1920年11月)
中國共產黨綱領(俄文譯稿)
中國共產黨綱領(英文譯稿)
中國共產黨第一個決議
中央局通告——關于建立與發展黨、團、工會組織及宣傳工作等
北京共產主義組織的報告
廣州共產黨的報告
四川省重慶共產主義組織的報告
陳獨秀致中共一大代表信
中共二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上海。
主要內容
中共二大選出新的領導機構
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關于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
中國共產黨章程(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過)
中國共產黨加入第三國際決議案
關于議會行動的決案
關于“工會運動與共產黨”的議決案
關于“世界大勢與中國共產黨”的議決案
關于“國際帝國主義與中國和中國共產黨”的決議案
關于“民主的聯合戰線”的議決案
關于少年運動問題的決議案
關于婦女運動的決議
中共三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廣州。
主要內容
中共三大選出新的領導機構
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中國共產黨黨綱草案
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
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
關于第三國際第四次大會決議案
關于黨員入政界的決議案
關于國民運動及國民黨問題的議決案
關于勞動運動的議決案
關于農民問題的決議案
關于青年運動的決議案
關于婦女運動的決議案
中共四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上海。
主要內容
中共四大選出的新領導機關
中共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
中共第四次大會對于列寧逝世一周年紀念宣言
對于中央執行委員會報告之議決案
對于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代表報告世界共產主義運動狀況之議決案
對于出席共產國際第五次大會代表報告之議決案
對于托洛茨基同志態度之議決案
對于民族革命運動之議決案
對于組織問題之議決案
對于宣傳工作之議決案
對于職工運動之議決案
對于青年運動之議決案
對于農民運動之議決案
對于婦女運動之議決案
中共五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武漢。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五屆中央領導機構
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
為“五一”節紀念告世界無產階級書
告中國民眾書
政治情勢與黨的任務議決案
對于土地問題議決案
對于組織問題議決案
對于職工運動議決案
對于共產主義青年團工作決議案
中共六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蘇聯莫斯科。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領導機構
周恩來在中共六大作組織問題報告
中共六大製定中國革命現階段的十大政綱
對國內工作指示的電稿
告全體同志書
關于組織問題草案之決議
軍事工作決議案(草案)
農民問題決議案
宣傳工作決議案
共青團工作決議案
蘇維埃政權組織問題決議案
政治決議案
職工運動決議案
婦女運動決議案
土地問題決議案
中國共產黨組織決議案草案
中國共產黨黨章(1928年7月10日通過)
中共七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延安楊家嶺。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領導機構
毛澤東致七大開幕詞——《兩個中國之命運》
毛澤東作七大政治報告——《論聯合政府》
中共七大選舉新的中央委員會的條例
中共七大關于軍事問題的決議(草案)
中國共產黨黨章(七大1945年6月11日通過)
中共八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北京。
主要內容
毛澤東作八大開幕詞
劉少奇作政治報告
周恩來作關于第二個五年計畫的建議的報告
彭德懷關于軍事工作的發言
關于政治報告的決議
鄧小平作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
中國共產黨章程(1956年9月26日通過)
中共九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北京。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團秘書處新聞公報(開幕)
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團秘書處新聞公報
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團秘書處新聞公報(閉幕)
中國共產黨章程(1969年4月14日通過)
中共十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北京。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新聞公報
周恩來在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中國共產黨章程(1973年8月28日通過)
中共十一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北京。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新聞公報
十一大上的政治報告
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關于政治報告的決議
中國共產黨章程(1977年8月18日通過)
中共十二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北京。
主要內容
鄧小平的開幕詞
胡耀邦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關于十一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
關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中國共產黨章程》(1982年9月6日通過)
關于確認十一屆三中、四中全會增補中央委員的決定的決議
李先念的閉幕詞
中共十三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北京。
主要內容
趙紫陽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
中央顧問委員會向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
中國共產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關于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
關于中紀委工作報告的決議
關于中顧委工作報告的決議
中共十四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北京。
主要內容
江澤民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中紀委向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
中顧委向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
關于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
關于中紀委工作報告的決議
關于中顧委工作報告的決議
關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1992年10月18日通過)
中共十五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北京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
江澤民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關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中國共產黨章程(十五大部分修改,1997年9月18日通過)
關于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
關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中共十六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北京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組成情況
江澤民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中紀委向黨的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
國共產黨章程(2002年11月14日通過)
十六大關于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
十六大關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十六大關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中共十七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北京。
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組成情況
胡錦濤在黨的十七大上的報告
中紀委向黨的十七大的工作報告
中國共產黨章程(2007年10月21日通過)
十七大關于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
十七大關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十七大關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中共十八大
主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
時間地點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北京。
主要內容
胡錦濤在黨的十八大上的報告
十八大關于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
十八大關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十八大關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會歷次全體會議
中國共產黨歷次政治運動
延安整風運動 ( 1942-1945)
土地改革運動 ( 1947-1952)
鎮壓反革命運動 ( 1950-1953) 三反五反運動 ( 1951)
反右運動 ( 1957-1958)
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 ( 1958)
大躍進 ( 1958-1960)
社會主義教育運動 ( 1962-1966)
四清運動 ( 1963-1966)
學雷鋒 ( 1963)
農業學大寨 ( 1963-1976)
工業學大慶 ( 1963-1976)
文化大革命 ( 1966-1976)
上山下鄉 ( 1955-1978)
一打三反運動 ( 1970)
“批林批孔”運動 ( 1974-1975)
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 ( 1975-1977)
五講四美三熱愛 ( 1980)
三講 ( 1998-2000)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 2000)
科學發展觀 ( 2003)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 2004)
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 2005.1-2006.6)
社會主義榮辱觀 ( 2006.3)
爭先創優(2010.04~2012.11)
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2013.4.19~2014.10.8)